信丰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目资格预审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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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目资格预审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略) 受信丰县住房和 (略) 委托,对信丰县 (略) 基础设施建设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的社会资本。现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具备设计、建设及运维管理经验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当的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特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信丰县 (略) 基础设施建设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编号:ZZHW-2019-XF-G002

3、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4、项目实施机构:信丰县住房和 (略) (以下简称“ (略) ”)

5、项目授权出资主体: (略) (略) (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6、项目地点: (略) 信丰县

7、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8、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包括三个子项目,主要包括新建高铁广场,新建高铁大道(包含高 (略) 及高 (略) ),新建老火车站停车场。

9、项目投资规模:根据《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信丰县 (略) 基础设施建设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信府办字【2019】507号),项目总投资5.62亿元(不含征地搬迁费用),最终以信丰县政府部门决算审计认定的竣工决算值为准。

10、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20%考虑,城投公司和中选社会资本按照约定股权比例(10%:90%)分别自筹项目资本金。其余项 (略) 和中选社会资本共 (略) 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11、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项目说明”相关内容。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在正式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 (略) (略) ,在合作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信 (略) 或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二、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在合法存续期间, (略) 于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不良状态。

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信誉要求:

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申请人为2017年1月1日后成立的,自成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违法违规失信记录名单(以 (略)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以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5、申请人(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未被江西省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场;并具备本项目的项目施工建设能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613号令)要求承担自行施工建设要求。

5、申请人(联合体施工方)拟派关键岗位人员:

(1)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一名,提供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 (略) 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一名,提供其职称证书,作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拟派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6、申请人(联合体施工方)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7、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同时应递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有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牵头方为资金方,联合体施工方需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不接受2家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申请人基本条件中第1-3条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上述第4、7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方须满足上述第5-6条要求;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责任以联合体协议为准。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9、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申请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之日止。江西省公共 (略) (http://**)自行下载。

四、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2月3日下午15:00至15:30。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始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2月3日下午15:30。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审查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政大道56号行政服务大楼4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预审资格。

五、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六、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江西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七、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项目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将另行通知。

3、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在中国 (略) 发布。


八、 联系人

采购人:信丰县住房和 (略)

地 址:信丰县嘉定 (略) 268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97-*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

传 真:010-*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略) 受信丰县住房和 (略) 委托,对信丰县 (略) 基础设施建设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的社会资本。现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具备设计、建设及运维管理经验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当的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特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信丰县 (略) 基础设施建设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编号:ZZHW-2019-XF-G002

3、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4、项目实施机构:信丰县住房和 (略) (以下简称“ (略) ”)

5、项目授权出资主体: (略) (略) (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6、项目地点: (略) 信丰县

7、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8、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包括三个子项目,主要包括新建高铁广场,新建高铁大道(包含高 (略) 及高 (略) ),新建老火车站停车场。

9、项目投资规模:根据《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信丰县 (略) 基础设施建设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信府办字【2019】507号),项目总投资5.62亿元(不含征地搬迁费用),最终以信丰县政府部门决算审计认定的竣工决算值为准。

10、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20%考虑,城投公司和中选社会资本按照约定股权比例(10%:90%)分别自筹项目资本金。其余项 (略) 和中选社会资本共 (略) 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

11、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项目说明”相关内容。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在正式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 (略) (略) ,在合作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信 (略) 或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二、 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在合法存续期间, (略) 于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不良状态。

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信誉要求:

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申请人为2017年1月1日后成立的,自成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违法违规失信记录名单(以 (略)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以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5、申请人(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未被江西省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场;并具备本项目的项目施工建设能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613号令)要求承担自行施工建设要求。

5、申请人(联合体施工方)拟派关键岗位人员:

(1)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一名,提供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 (略) 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一名,提供其职称证书,作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拟派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6、申请人(联合体施工方)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7、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同时应递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有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牵头方为资金方,联合体施工方需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不接受2家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申请人基本条件中第1-3条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上述第4、7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方须满足上述第5-6条要求;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责任以联合体协议为准。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9、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申请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之日止。江西省公共 (略) (http://**)自行下载。

四、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2月3日下午15:00至15:30。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始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2月3日下午15:30。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审查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政大道56号行政服务大楼4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预审资格。

五、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六、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江西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七、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项目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将另行通知。

3、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在中国 (略) 发布。


八、 联系人

采购人:信丰县住房和 (略)

地 址:信丰县嘉定 (略) 268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797-*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

传 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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