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水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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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水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水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赣建安义 招字【2018】第2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水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安府办[2018]203号文、安发改审字[2018]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水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地点: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

3.工程范围及内容:安义县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生活污 (略) ,生 (略) 理站,农田排水入河排水口堵截及农田排水改道的水渠、水池、泵站。

4.项目估算总投资:约*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上述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全部工作内容。

6.工期要求:勘察:5日历天;设计:15日历天;施工: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要求:

3.3.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4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 (略) 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6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的8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两家。本次招标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中标单位可将勘察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四、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才能参加投标。

4.3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盖章)。

五、投标须知

5.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8 年10月12日~2018 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略) 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并提供以下加盖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材料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审核后退回):

(1)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为委托人);

(2)投标申请人(联合体为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为全体成员,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可提供2015新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符合资格要求中“3.3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要求”所需具备的证书证件;

(4)拟派项目的8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 (略)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安义县 (略) 及新法制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义县龙津镇

联系人:曾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景德 (略)

地址: (略) 红谷滩金融大街名门世家8号楼911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91-*、*

招标监督机构:安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

经办人:杨海

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水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赣建安义 招字【2018】第2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水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安府办[2018]203号文、安发改审字[2018]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水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地点: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

3.工程范围及内容:安义县龙津镇喻家村、范家自然村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生活污 (略) ,生 (略) 理站,农田排水入河排水口堵截及农田排水改道的水渠、水池、泵站。

4.项目估算总投资:约*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上述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全部工作内容。

6.工期要求:勘察:5日历天;设计:15日历天;施工: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要求:

3.3.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4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 (略) 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6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的8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两家。本次招标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中标单位可将勘察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四、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才能参加投标。

4.3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盖章)。

五、投标须知

5.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8 年10月12日~2018 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略) 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并提供以下加盖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材料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审核后退回):

(1)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为委托人);

(2)投标申请人(联合体为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为全体成员,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可提供2015新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符合资格要求中“3.3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要求”所需具备的证书证件;

(4)拟派项目的8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 (略)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安义县 (略) 及新法制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义县龙津镇

联系人:曾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景德 (略)

地址: (略) 红谷滩金融大街名门世家8号楼911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91-*、*

招标监督机构:安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

经办人: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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