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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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已由剑河县发 (略) 以关于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24〕1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剑河县 河县仰阿莎街道沪昆高速剑河出口东南侧 。
2.2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含建设客运大楼9465.84平方米、公交车站配套用房388.02平方米、营运车安检棚164平方米、门卫室22.50平方米、地下通道出入口雨棚54.25平方米、客运大楼架空层和地下通道不计容面积942.27平方米、停车位123个,室外供排水、电气工程、地面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元。
2.4 计划工期:730 天。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
2.6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范围:建设客运大楼9465.84平方米、公交车站配套用房388.02平方米、营运车安检棚164平方米、门卫室22.50平方米、地下通道出入口雨棚54.25平方米、客运大楼架空层和地下通道不计容面积942.27平方米、停车位123个,室外供排水、电气工程、地面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本项目联合 体中的牵头人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9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08日 09时10分,登录 (略) (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08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 (略) 、 (略) (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1、招标类型:因系统原因在公告上出现的为施工公开招标,但本项目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请各投标人注意。 2、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按下浮率进行招标,投标人报价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3、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设计部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25%作为招标控制价; (2)施工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 (略) 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3%作为招标控制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鑫洋 (略)
地址:剑河县仰阿莎街道 地址: (略) (略) 花果园五里冲项 (略) 1栋1单元
联系人:刘燚 联系人:车龙洋、付宇、余娅丽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电子邮件:*@*q.com
行政监督部门:剑河县住房和 (略)
地址:剑河县革 (略) 13 号
联系电话:0855-#
2025年01月0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已由剑河县发 (略) 以关于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24〕1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剑河县 河县仰阿莎街道沪昆高速剑河出口东南侧 。
2.2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含建设客运大楼9465.84平方米、公交车站配套用房388.02平方米、营运车安检棚164平方米、门卫室22.50平方米、地下通道出入口雨棚54.25平方米、客运大楼架空层和地下通道不计容面积942.27平方米、停车位123个,室外供排水、电气工程、地面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元。
2.4 计划工期:730 天。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
2.6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范围:建设客运大楼9465.84平方米、公交车站配套用房388.02平方米、营运车安检棚164平方米、门卫室22.50平方米、地下通道出入口雨棚54.25平方米、客运大楼架空层和地下通道不计容面积942.27平方米、停车位123个,室外供排水、电气工程、地面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本项目联合 体中的牵头人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9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08日 09时10分,登录 (略) (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08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 (略) 、 (略) (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1、招标类型:因系统原因在公告上出现的为施工公开招标,但本项目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请各投标人注意。 2、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按下浮率进行招标,投标人报价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3、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设计部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25%作为招标控制价; (2)施工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 (略) 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3%作为招标控制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鑫洋 (略)
地址:剑河县仰阿莎街道 地址: (略) (略) 花果园五里冲项 (略) 1栋1单元
联系人:刘燚 联系人:车龙洋、付宇、余娅丽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电子邮件:*@*q.com
行政监督部门:剑河县住房和 (略)
地址:剑河县革 (略) 13 号
联系电话:0855-#
202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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