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花东教育指导中心工会物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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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花东教育指导中心工会物品招标公告

(略) (略) (略) 花东教育指导中心未设有 (略) 站,不能很好地对外公告。为了严格执行采购工作要求,规范采购流程, (略) (略) (略) 花东教育指导中心工会委员会(采购人) (略) (略) 花东镇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采购服务比选公告,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一批活动纪念品,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 (略) 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数量(份)
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纪念品
(农副产品)
1330
不超100
不超(略)
按实计算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
1.1 服务期:2025年1月17日前。
1.2 服务地点: (略) (略) 花 (略) 15号花东教育楼
1.3 服务要求:含包装并按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2.1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以实际结算为准)。
2.2 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3)订单明细数据。
三、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规定的从事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已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承诺签订合同后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提供承诺函。
(四)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10: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地址: (略) (略) 花 (略) 15号花东教育楼,联系人:江老师;电话:020-(略)。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三、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报价(含税)。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一)我单位组成询价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询价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商品进行综合评审, 综合评价排名第一的商家将确定为本次采购的中标商家。
(三)根据相关扶贫政策精神,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将优先采购对口帮扶协作(合作)地区农副产品。
六、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江老师,电话:020-(略)。
(略) (略) (略) 花东教育指导中心工会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略) (略) (略) 花东教育指导中心未设有 (略) 站,不能很好地对外公告。为了严格执行采购工作要求,规范采购流程, (略) (略) (略) 花东教育指导中心工会委员会(采购人) (略) (略) 花东镇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采购服务比选公告,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一批活动纪念品,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 (略) 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数量(份)
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纪念品
(农副产品)
1330
不超100
不超(略)
按实计算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
1.1 服务期:2025年1月17日前。
1.2 服务地点: (略) (略) 花 (略) 15号花东教育楼
1.3 服务要求:含包装并按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2.1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以实际结算为准)。
2.2 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3)订单明细数据。
三、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规定的从事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已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承诺签订合同后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提供承诺函。
(四)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10: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地址: (略) (略) 花 (略) 15号花东教育楼,联系人:江老师;电话:020-(略)。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三、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报价(含税)。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一)我单位组成询价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询价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商品进行综合评审, 综合评价排名第一的商家将确定为本次采购的中标商家。
(三)根据相关扶贫政策精神,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将优先采购对口帮扶协作(合作)地区农副产品。
六、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江老师,电话:020-(略)。
(略) (略) (略) 花东教育指导中心工会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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