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塘镇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中塘镇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略) 城管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塘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监管建设垃圾源头排放,规范建筑垃圾运输,清除建筑垃圾积存点位,切实解决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存在的治理难题。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建筑垃圾私拉乱倒、 (略) 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24年底完成集中排查整治,2025年以后常态化坚持。建立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和执法联动机制,各部门“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行业管理更加规范,有效防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源头排放,落实管理要求。
1.建立备案制度。按照行业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编制建 (略) 置方案,明确工程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建筑垃圾类别产生量、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措施、就地回填利用措施和目标、外运队#、 (略) 理去向及所属地意见、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项目开工前,施工 (略) (略) 管理部门备案,同步申报建筑垃圾运 (略) 线,申请建 (略) 置核准。对施工单位未编制建 (略) 置方案并报备的, (略) ;对方案内容不齐全、数据不真实的,督促立即整改重新报备。( (略) 、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按照行业管理对象分别落实,2024年12月15日完成,长期坚持。)
2.强化作业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制度,工地内部建筑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贮存,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其他固体废弃物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清理整改,并 (略) 。监督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工地 (略) 硬化、规范使用移动机械、运输车辆入门查验登记、车辆出场冲洗、建筑垃圾堆放点覆盖和降尘措施等要求, (略) 置或者未按规定利用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 (略) 。( (略) 、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按行业管理对象分别落实, (略) 负责相关执法工作, 2024年11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3.规范装修垃圾管理。 (略) (村)设立装修垃圾暂存点,实行物业管 (略) ,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设立,设置明显标识,具备条件的,对暂存点位密闭管理;非 (略) 由居(村)委会负责设立。装修垃圾袋装暂存,标明产生及清运方信息,集中存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其他废弃物。(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4.严查非法委托运输行为。依法 (略)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 (略) 置的行为, (略) 城管委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沿街商户、其他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产生的装修垃圾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选择已登记注册的专业队#清运。( (略) 牵头落实,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二)规范运输行为,强化监管措施。
5.严格运输核准,加强车辆管控。建立运输企业信息化管理台账,对未取得核准的单位和个人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 (略) ;对运输合同层层分包转包,违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准运证等行为,责令其整改并 (略) 。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落实《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应用专项规划》,安装使用“北斗”定位车载终端。( (略) 落实,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6.实施信息化监管。严格实施装修垃 (略) 置全过程信息化联单闭环管理,督促装修垃圾产生者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管理小程序,选择 (略) 或街镇登记注册的运输单位,按照指定地 (略) 置。抓 (略) 置全流程监管,对运输企业随意倾倒填埋装修垃圾的行为,依法 (略) 。( (略) 、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村队、小区物业、居委会负责落实,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7.严查违法违规运输。开展联合执法,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使用过期准运证或无证运营、假牌套牌、遮挡号牌、放大号牌不清晰、出场不冲洗、车轮带泥、车体脏污、苫盖不严、运输撒漏、超载超限、卫星定位不开启、不按 (略) 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 (略) 。( (略) 牵头,协调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三)统 (略) 置,提升利用能力。
8.推动固定消纳场及临时消纳场建设。推进落实《 (略) 环 (略) 规划(2022-2035年)》,加快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场,设置固定消纳场及临时消纳场。(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长期坚持。)
9.加强临时消纳设施监管。开展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排查治理,对侵占农用地、接纳总量不清、测算 (略) 置种类不明、污染防治方案等要件资料不齐全、虚假登记超期使用、违规接纳填埋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擅自开设临时消纳场等行为,依法依规 (略) ,并追究管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略) 牵头,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配合,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10.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现有临时消纳场加强运行管理,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推动隐患排查整治, (略) 理、地表水导排、安全监测、污染防治等措施缺失,堆体存在滑坡、坍塌隐患的,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升安全风险防控 (略) 置能力。对未按规定收纳建筑垃圾,未落实污染防治、安全生产措施,未建立管理台账,未设置车辆冲洗、计量和监控等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 (略) 。( (略) 负责,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11.开展存量治理。全面治理建筑垃圾临时堆存点。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地质灾 (略) 的临时堆存点,要有序彻底转移 (略) 置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同步恢 (略) 、灌溉设施等农田配套设施,满足耕种条件,坚决杜绝简单覆土代替整改。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临时堆存点,必须进行污染防控和治理。无法原位防控和治理的,要有序彻底转移 (略) 置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对存量较大暂时无法转移且已纳入综合利用计划的堆存点,要
完善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时限,采取围挡苫盖措施,定期巡查监管,确保安全,坚决遏制新增点位。(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 (略)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12.全面排查治理。按照住 (略) (略) 非正规垃圾堆存点的 (略) 级环保督察、专项审计反馈的典型性问题, (略) 、各村对建筑垃圾堆存点和督察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整治,举一反三加强巡查管控。 (略) 容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结合#、政民 (略) 民投诉热点,充分发动 (略) 格员, (略) 域开展地毯式排查, (略) 道路两侧、背街里巷、 (略) 等堆存建筑垃圾问题进行全方位治理。(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落实, (略) 、各村、 (略) 物业、居委会配合,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13.严厉打击偷排乱倒。开展“执法利剑”行动,全面排查林地河道、水库湖泊、 (略) 沿线、城乡结合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湿地、 (略) (略) 域,重点打击违规倾倒、填埋、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略) (略) ,依法依规控制末端、追溯源头,从快 (略) ,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设置的临 (略) 置利用场所或资源化利用设施,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并 (略) 。( (略) 、公共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此项工作,各村队、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完成此项工作, 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14.推进资源化利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和混凝土预制企业深入开展排查调研, (略) 理建筑垃圾的种类、技术、处理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将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政策支持范围,培育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提 (略) 置利用水平,适时公布资源化利用企业“白名单”。(园区投资促进办公室负责,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三、阶段划分
(一)补齐短板阶段。 (略) 域内的施工工地违规运输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点位、建筑垃圾违规收纳点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采取清单管理。对违规运输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点位、建筑垃圾违规收纳点的位置、类别、规模、管控现状等情况建卡设账,症结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24年11月至12月底,各村、 (略) 物业、居委会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分工、完成时限、责任到人。 (略)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 (略) 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加强职责领域内建筑垃圾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治工作责任, (略) 理建筑垃圾。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部门间线索通报、案件移送、 (略) 、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确保长效管理。2025年1月中旬,各成员单位报送排查整治总结工作。
(三)常态整治阶段。 2025年起,按照《 (略) 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此次实施方案,在集中排查整治基础上,各单位总结有效措施和工作经验,分析突出问题和成因。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定期开展“回头看”,随时查漏补缺,确保建筑垃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相关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夯实合力。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 (略) 治理的系列重要论述,充分吸取中央环保督察深刻教训,落实《 (略) 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和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协同推进、共同发力,形成建筑垃圾治理齐抓共管的 (略) 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治理。各单位要深入排查建筑垃圾管理各环节突出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大数据管理, (略) 格化责任,由点及面开展“全覆盖、零死角、 (略) ”拉网式排查整治和“马路办公”。 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排乱倒、随意填埋堆存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整治行业乱象。
(三)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各单位要围绕源头产生、运输过程、 (略) 置全过程管理,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强化联合监管执法,全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统筹推进设施规划和建设,积极开展存量治理,确保建筑垃圾合 (略) 置。
(四)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坚持集中整治和常态化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阶段,要全面排查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突出立行立改,堵塞监管漏洞;常态化监管,要压实各层级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媒介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经常性宣传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引导群众运用信息化手段广泛参与建筑垃圾 (略) 置监管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建、共管、共治” (略) 面。
2024年12月10日
中塘镇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略) 城管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塘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监管建设垃圾源头排放,规范建筑垃圾运输,清除建筑垃圾积存点位,切实解决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存在的治理难题。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建筑垃圾私拉乱倒、 (略) 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24年底完成集中排查整治,2025年以后常态化坚持。建立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和执法联动机制,各部门“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行业管理更加规范,有效防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源头排放,落实管理要求。
1.建立备案制度。按照行业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编制建 (略) 置方案,明确工程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建筑垃圾类别产生量、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措施、就地回填利用措施和目标、外运队#、 (略) 理去向及所属地意见、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项目开工前,施工 (略) (略) 管理部门备案,同步申报建筑垃圾运 (略) 线,申请建 (略) 置核准。对施工单位未编制建 (略) 置方案并报备的, (略) ;对方案内容不齐全、数据不真实的,督促立即整改重新报备。( (略) 、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按照行业管理对象分别落实,2024年12月15日完成,长期坚持。)
2.强化作业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制度,工地内部建筑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贮存,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其他固体废弃物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清理整改,并 (略) 。监督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工地 (略) 硬化、规范使用移动机械、运输车辆入门查验登记、车辆出场冲洗、建筑垃圾堆放点覆盖和降尘措施等要求, (略) 置或者未按规定利用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 (略) 。( (略) 、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按行业管理对象分别落实, (略) 负责相关执法工作, 2024年11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3.规范装修垃圾管理。 (略) (村)设立装修垃圾暂存点,实行物业管 (略) ,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设立,设置明显标识,具备条件的,对暂存点位密闭管理;非 (略) 由居(村)委会负责设立。装修垃圾袋装暂存,标明产生及清运方信息,集中存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其他废弃物。(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4.严查非法委托运输行为。依法 (略)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 (略) 置的行为, (略) 城管委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沿街商户、其他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产生的装修垃圾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选择已登记注册的专业队#清运。( (略) 牵头落实,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二)规范运输行为,强化监管措施。
5.严格运输核准,加强车辆管控。建立运输企业信息化管理台账,对未取得核准的单位和个人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 (略) ;对运输合同层层分包转包,违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准运证等行为,责令其整改并 (略) 。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落实《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交通运输行业应用专项规划》,安装使用“北斗”定位车载终端。( (略) 落实,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6.实施信息化监管。严格实施装修垃 (略) 置全过程信息化联单闭环管理,督促装修垃圾产生者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管理小程序,选择 (略) 或街镇登记注册的运输单位,按照指定地 (略) 置。抓 (略) 置全流程监管,对运输企业随意倾倒填埋装修垃圾的行为,依法 (略) 。( (略) 、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村队、小区物业、居委会负责落实,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7.严查违法违规运输。开展联合执法,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使用过期准运证或无证运营、假牌套牌、遮挡号牌、放大号牌不清晰、出场不冲洗、车轮带泥、车体脏污、苫盖不严、运输撒漏、超载超限、卫星定位不开启、不按 (略) 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 (略) 。( (略) 牵头,协调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三)统 (略) 置,提升利用能力。
8.推动固定消纳场及临时消纳场建设。推进落实《 (略) 环 (略) 规划(2022-2035年)》,加快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场,设置固定消纳场及临时消纳场。(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长期坚持。)
9.加强临时消纳设施监管。开展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排查治理,对侵占农用地、接纳总量不清、测算 (略) 置种类不明、污染防治方案等要件资料不齐全、虚假登记超期使用、违规接纳填埋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擅自开设临时消纳场等行为,依法依规 (略) ,并追究管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略) 牵头,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配合,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10.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现有临时消纳场加强运行管理,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推动隐患排查整治, (略) 理、地表水导排、安全监测、污染防治等措施缺失,堆体存在滑坡、坍塌隐患的,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升安全风险防控 (略) 置能力。对未按规定收纳建筑垃圾,未落实污染防治、安全生产措施,未建立管理台账,未设置车辆冲洗、计量和监控等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 (略) 。( (略) 负责,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11.开展存量治理。全面治理建筑垃圾临时堆存点。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地质灾 (略) 的临时堆存点,要有序彻底转移 (略) 置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同步恢 (略) 、灌溉设施等农田配套设施,满足耕种条件,坚决杜绝简单覆土代替整改。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临时堆存点,必须进行污染防控和治理。无法原位防控和治理的,要有序彻底转移 (略) 置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对存量较大暂时无法转移且已纳入综合利用计划的堆存点,要
完善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时限,采取围挡苫盖措施,定期巡查监管,确保安全,坚决遏制新增点位。(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 (略)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12.全面排查治理。按照住 (略) (略) 非正规垃圾堆存点的 (略) 级环保督察、专项审计反馈的典型性问题, (略) 、各村对建筑垃圾堆存点和督察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整治,举一反三加强巡查管控。 (略) 容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结合#、政民 (略) 民投诉热点,充分发动 (略) 格员, (略) 域开展地毯式排查, (略) 道路两侧、背街里巷、 (略) 等堆存建筑垃圾问题进行全方位治理。(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落实, (略) 、各村、 (略) 物业、居委会配合,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13.严厉打击偷排乱倒。开展“执法利剑”行动,全面排查林地河道、水库湖泊、 (略) 沿线、城乡结合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湿地、 (略) (略) 域,重点打击违规倾倒、填埋、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略) (略) ,依法依规控制末端、追溯源头,从快 (略) ,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设置的临 (略) 置利用场所或资源化利用设施,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并 (略) 。( (略) 、公共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此项工作,各村队、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完成此项工作, 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14.推进资源化利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和混凝土预制企业深入开展排查调研, (略) 理建筑垃圾的种类、技术、处理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将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政策支持范围,培育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提 (略) 置利用水平,适时公布资源化利用企业“白名单”。(园区投资促进办公室负责,2024年10月至12月底开展,长期坚持。)
三、阶段划分
(一)补齐短板阶段。 (略) 域内的施工工地违规运输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点位、建筑垃圾违规收纳点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采取清单管理。对违规运输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点位、建筑垃圾违规收纳点的位置、类别、规模、管控现状等情况建卡设账,症结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24年11月至12月底,各村、 (略) 物业、居委会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分工、完成时限、责任到人。 (略)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 (略) 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加强职责领域内建筑垃圾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治工作责任, (略) 理建筑垃圾。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部门间线索通报、案件移送、 (略) 、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确保长效管理。2025年1月中旬,各成员单位报送排查整治总结工作。
(三)常态整治阶段。 2025年起,按照《 (略) 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此次实施方案,在集中排查整治基础上,各单位总结有效措施和工作经验,分析突出问题和成因。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定期开展“回头看”,随时查漏补缺,确保建筑垃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相关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夯实合力。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 (略) 治理的系列重要论述,充分吸取中央环保督察深刻教训,落实《 (略) 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和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协同推进、共同发力,形成建筑垃圾治理齐抓共管的 (略) 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治理。各单位要深入排查建筑垃圾管理各环节突出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大数据管理, (略) 格化责任,由点及面开展“全覆盖、零死角、 (略) ”拉网式排查整治和“马路办公”。 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排乱倒、随意填埋堆存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整治行业乱象。
(三)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各单位要围绕源头产生、运输过程、 (略) 置全过程管理,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强化联合监管执法,全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统筹推进设施规划和建设,积极开展存量治理,确保建筑垃圾合 (略) 置。
(四)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坚持集中整治和常态化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阶段,要全面排查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突出立行立改,堵塞监管漏洞;常态化监管,要压实各层级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媒介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经常性宣传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引导群众运用信息化手段广泛参与建筑垃圾 (略) 置监管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建、共管、共治” (略) 面。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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