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仪器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以及日常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对一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检定。欢迎各潜在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检定/校准服务
2.项目内容及预算
项目内容详见附表,采购预算人民币(略)万元整(¥(略))。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 (略) 理。
3.项目实施时间
仪器校准/检定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具体送检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4.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中标方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人员,包括代送检仪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3.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部分仪器代 (略) 检定费用、校准分析费用、出具证书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差旅费、邮寄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有本项目相关经营内容;
2.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人员资质/职称要求说明:参与计量检定的人员必须符合《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加的除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在福建省境内有3个检定/校准仪器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略).00元(含税),供应商总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无效。
以上材料均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一式(略)份,按以上提交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外包装标记供应商全称。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在征集过程中及征集后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查核实,若发现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四、材料递交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3日下午17:30,报价材料可以现场递交也可以邮寄,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
2.材料递交地点: (略) 桂林街 (略) 68号公共卫生综合楼4楼综合股。
3.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7-(略)。
4.我中心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供应商的最后价格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本项目实行最低价中标法,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价时,由我中心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最后中标单位。
附表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月8日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以及日常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对一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检定。欢迎各潜在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检定/校准服务
2.项目内容及预算
项目内容详见附表,采购预算人民币(略)万元整(¥(略))。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 (略) 理。
3.项目实施时间
仪器校准/检定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具体送检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4.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中标方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人员,包括代送检仪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3.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部分仪器代 (略) 检定费用、校准分析费用、出具证书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差旅费、邮寄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有本项目相关经营内容;
2.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人员资质/职称要求说明:参与计量检定的人员必须符合《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加的除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在福建省境内有3个检定/校准仪器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略).00元(含税),供应商总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无效。
以上材料均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一式(略)份,按以上提交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外包装标记供应商全称。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在征集过程中及征集后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查核实,若发现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四、材料递交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3日下午17:30,报价材料可以现场递交也可以邮寄,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
2.材料递交地点: (略) 桂林街 (略) 68号公共卫生综合楼4楼综合股。
3.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7-(略)。
4.我中心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供应商的最后价格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本项目实行最低价中标法,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价时,由我中心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最后中标单位。
附表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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