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投集团数据资产化路径与方法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 (略) 数 (略) 径与方法咨询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数据资源化、数据产品化、数据资产化和数据资本化四个阶段为引领,通过开展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制定、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实施细则编制,以及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数据产品开发交易等实践,探索解决数据资产化关键问题,形成辽 (略) 数据资 (略) 径和方法,提出对策建议, (略) 以及交通运输行业更大范围的数据资产运营和数据应用,助力企业经营,经济发展。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需要完成六部分咨询服务内容:(1)数 (略) 径建议;(2)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及更新建议;(3)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方法建议;(4)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实施细则编制;(5)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实践;(6)数据产品开发实践。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服务地点
(略) (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指自2019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至少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或更新维护、数据治理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分析应用、数据运营政策研究编制4个方面完成过2项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具有副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满足:至少有一位具有副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响应 (略) 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01 月 08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01月 1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 (略) 招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2-2号
联 系 人:任俊达
电 话: 024-#
电子邮件: *@*26.com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7号
联 系 人:刘宇、周东升
电 话:024-#(直线)或#转807
电子邮件:*@*26.com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 (略) 数 (略) 径与方法咨询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数据资源化、数据产品化、数据资产化和数据资本化四个阶段为引领,通过开展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制定、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实施细则编制,以及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数据产品开发交易等实践,探索解决数据资产化关键问题,形成辽 (略) 数据资 (略) 径和方法,提出对策建议, (略) 以及交通运输行业更大范围的数据资产运营和数据应用,助力企业经营,经济发展。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需要完成六部分咨询服务内容:(1)数 (略) 径建议;(2)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及更新建议;(3)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方法建议;(4)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实施细则编制;(5)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实践;(6)数据产品开发实践。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服务地点
(略) (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指自2019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至少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或更新维护、数据治理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分析应用、数据运营政策研究编制4个方面完成过2项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具有副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满足:至少有一位具有副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响应 (略) 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01 月 08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01月 1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 (略) 招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2-2号
联 系 人:任俊达
电 话: 024-#
电子邮件: *@*26.com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7号
联 系 人:刘宇、周东升
电 话:024-#(直线)或#转807
电子邮件:*@*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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