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 (略) 所与江苏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 (略) 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经研究,现将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本年度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重点支持以下三类:
1.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支持2023年和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与合作企业联合实施的合作项目, (略) 所科技成果向江苏企业转移转化。
2.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支持在2024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 (略) 所与江苏企业达成合作协议,经大会组委会筹备组备案登记的合作项目,推动合作项目落实落地,吸引更多国内高端创新资源向江苏集聚。
3.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支持通过参加江苏省“成果(专利)拍卖季”或“J-TOP创新挑战季”技术交易活动,由江苏企业在省科 (略) 张榜发布需求, (略) 所应征揭榜促成的合作项目,广泛吸引优势力量解决江苏企业实际技术难题,提高技术交易效率和质量。
二、申报条件
1.合作双方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2.项目负责人须为科技副总入选对象,或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 (略) 所方负责人,或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技术输出方负责人。
3.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为项目负责 (略) 所及合作企业人员,项目参加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4.合作项目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截至申报截止时间,合作企业已就合作项目 (略) 所投入合作经费(略)元以上( (略) 企业(略)元以上)。
5.2021年(含)以来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同一企业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第一步省级系统填报: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产 (略) (“技联在线”)网站(http://**)→产学研合作项目填报窗口,按申报系统提示填报。申报人填报完成并经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线上自动生成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省系统填报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
2.第 (略) 系统备案:申报单位登(略)苏州 (略) (略) (http://**)--登录--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 (略) --“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下载模板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上传相关附件,在线提交。园区系统填报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
3.第三步纸质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省级系统线上导出的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全套材料法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一级法人公章),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用回形针,不要装订,报送到苏州 (略) (略) (略) 场大厦二楼,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
四、申报要求
1.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进行合同认定登记时,须同时上传合同及发票(在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的合同及发票应与其保持一致)。
(1)合同要求。原则上合同实施周期不少于一年。对于2023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3年7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之后;对于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对于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4年7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对于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注:交易订单编号须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
(2)凭证要求。发 (略) 所开具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须与合同内容相对应),上传的发票金额可以累计,累计金额须在(略)元以上(与 (略) 企业合作的发票金额累计须在(略)元以上)。同时 (略) 所经费进账凭证等。
五、联系方式:
??苏州 (略)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略)
??沈老师(略)
??钱老师(略)
??苏州 (略) 科技创新委员会
??孙老师(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苏州 (略) 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 (略)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 (略) 所与江苏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 (略) 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经研究,现将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本年度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重点支持以下三类:
1.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支持2023年和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与合作企业联合实施的合作项目, (略) 所科技成果向江苏企业转移转化。
2.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支持在2024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 (略) 所与江苏企业达成合作协议,经大会组委会筹备组备案登记的合作项目,推动合作项目落实落地,吸引更多国内高端创新资源向江苏集聚。
3.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支持通过参加江苏省“成果(专利)拍卖季”或“J-TOP创新挑战季”技术交易活动,由江苏企业在省科 (略) 张榜发布需求, (略) 所应征揭榜促成的合作项目,广泛吸引优势力量解决江苏企业实际技术难题,提高技术交易效率和质量。
二、申报条件
1.合作双方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2.项目负责人须为科技副总入选对象,或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 (略) 所方负责人,或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技术输出方负责人。
3.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为项目负责 (略) 所及合作企业人员,项目参加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4.合作项目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截至申报截止时间,合作企业已就合作项目 (略) 所投入合作经费(略)元以上( (略) 企业(略)元以上)。
5.2021年(含)以来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同一企业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第一步省级系统填报: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产 (略) (“技联在线”)网站(http://**)→产学研合作项目填报窗口,按申报系统提示填报。申报人填报完成并经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线上自动生成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省系统填报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
2.第 (略) 系统备案:申报单位登(略)苏州 (略) (略) (http://**)--登录--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 (略) --“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下载模板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上传相关附件,在线提交。园区系统填报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
3.第三步纸质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省级系统线上导出的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全套材料法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一级法人公章),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用回形针,不要装订,报送到苏州 (略) (略) (略) 场大厦二楼,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2月25日。
四、申报要求
1.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进行合同认定登记时,须同时上传合同及发票(在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的合同及发票应与其保持一致)。
(1)合同要求。原则上合同实施周期不少于一年。对于2023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3年7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之后;对于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对于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4年7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对于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注:交易订单编号须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
(2)凭证要求。发 (略) 所开具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须与合同内容相对应),上传的发票金额可以累计,累计金额须在(略)元以上(与 (略) 企业合作的发票金额累计须在(略)元以上)。同时 (略) 所经费进账凭证等。
五、联系方式:
??苏州 (略)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略)
??沈老师(略)
??钱老师(略)
??苏州 (略) 科技创新委员会
??孙老师(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苏州 (略) 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 (略)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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