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桥头公园地块东侧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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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桥头公园地块东侧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桥头公园地块(东侧)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地块调查面积:(略).92m2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略) 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中心坐标:中心坐标为E 113.(略)°,N 23.(略)°

地块四至:地块东面和北面为大沙新村,南面为珠江,西面为桥头公园(西侧)

地块未来规划:商业设施用地B1、公园绿地G1、防护绿 (略) 道路用地

调查缘由:从事过造船的行业企业用地,其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

二、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根据调查情况,(1)1953年前,根据历史航拍图为冲积小岛上的农田。(2)1953年-1965年,根据船厂老员工、大沙村村委知情人介绍,该时期曾为水上人家停靠 (略) 域,并逐渐开始有小型船社经营渔船维护修理业务, (略) (略) 船厂在经营生产。(3)1965年~1981年, (略) 大力发展航运产业,小型船社逐步开始合并成国有船厂的时期,1981年正式注 (略) 珠江船舶修造厂。(4)1981年~1985年,为珠船建设时期,逐步建设厂房、道路、公共配套设施等,1985年正式建成投产。(5)1985年-2005年, (略) 珠江船舶修造厂正式生产运营时期,根据船厂老员工介绍,船 (略) 基本无变化,业务类型从木船扩展到钢船,80年代业务量达到顶峰,后期慢慢减产。(6)2005年,船厂关停搬迁,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厂区地表构筑物逐步拆除、平整。2006年9月-2006年12月卫星图显示地块内的构筑物基本拆除完成、地表的植被清除完成,地块西侧外在建设新光大桥工程,该时期占用地块内西部作为临时的桥梁预制件工厂,大桥建成后撤离;2007年10月卫星 (略) 珠江船舶修造厂地块内的西北侧和中部新增了临时项目部、地块西侧存在施工机械、 (略) 和堆土,结合人员访谈等信息确认该时间段为地块内的为建设桥头公园的平整工程施工阶段,所用工程回填土均来自同一时期建设的海珠湖生态公园项目出土。(7)2010年-至今,2010年建成桥头公园后,地块复绿,地块内构筑物 (略) 、地表水体、塑胶球场、地下停车场、珠江堤岸等,除地表植被越发茂密外,地块内基本无构筑物和平面布置至今未发生明显变化。

相邻地块现状东侧为大沙新 (略) 域、 (略) 仓库、 (略) (略) 广绿建材厂用地;地块南侧为珠江河道;地块西侧为桥头公 (略) 域和新光大桥;地块 (略) (略) 大沙新村南街桥头公园A2仓和大沙新村用地范围。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主要污染源和重 (略) 域有:机加工车间、机修车间、船坞、修船车间、木工车间、配电房、焊条仓库、油漆仓等;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地块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珠船修造厂时期所用到的磁漆和防锈漆中的苯系物、总石油烃、颜料红丹四氧化三铅,桐油的总石油烃,早期木船除虫剂的DDT和六六六,早期变压器所用阻燃剂多氯联苯(PCBs)、维修船体所用焊条中的锡。参考同类船厂土壤调查项目信息以及相关文献,增加关注有可能用到电镀的氰化物、镍、六价铬,富锌涂料的锌,可能用到沥青涂料的多环芳烃,可能用到防锈漆中的钼酸钙的钼、四氧化锰的锰、船用燃油中潜在污染物酚类、掩盖油漆气味的硝基苯等。结合历史用地较久和复杂的情况, (略) 域均有土壤污染风险,因此将整个地块范围判明为重 (略) 域。

结合历史用地情况, (略) 域均有土壤污染风险,因此将整个地块范围判明为重 (略) 域。

三、第二阶段调查-初步采样

(1)土壤调查结论

初步采样分析阶段全地块共布设39个土壤监测点和6个地下水监测井、2个底泥采样点和2个地表水采样点。地块内布设的39个土壤监测点位中,共有13个土壤点位的7个监测指标超过GB (略)-2018建设用地标准相应的筛选值,超筛指标包括:重金属的铅、砷、有机物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硝基苯以及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需要对调查地块铅、砷、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硝基苯以及石油烃(C10-C40)超筛的点位进行详细采样分析。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块范围内6口地下水监测井相应指标除pH、浊度外,其他指标均未超过相应的GB(略)的IV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样品中pH值的检出范围是6.7~7.1,浑浊度的检出范围是72~110NTU,地块内pH、浑浊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中IV类水的限值范围。由于目标地块 (略) (略) (略) 域不饮用地下水,地下水中pH、浑浊度不存在对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同时也不属于地块生产相关的有毒有害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本次调查不再对其进行风险评估。

四、第二阶段调查-详细采样

基于初步采样调查分析结果,进行了两期进场详细采样工作,以最终确定污染物的污染范围,共钻探80个土壤孔,采集土壤样品366个(不含现场平行)。根据第一轮详细采样结果显示,共有铅、苯并[a]芘共2个污染指标仍存在超筛选值情况。其中铅超筛点位共有14个,苯并[a]芘超筛的点位共4个。

第二轮详细采样数据结果,全部布设的16个点位铅、砷、苯并[a]芘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调查范围内各层次点位均完成污染调查的包边兜底工作。

五、调查结论

在第二阶段调查中,地块范围内初步采样共钻土壤孔39个,建地下水监测井6个;共采集分析248件土壤样品和6组地下水样品。详细采样共钻土壤孔80个,第一轮采样共采集分析297组土壤样品,第二轮采样共采集分析69组土壤样品,两次共采集分析366组土壤样品。

详细采样分析数据显示,第一轮详细采样共有铅、苯并[a]芘共2个污染指标仍存在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情况。根据第一轮详细采样结果进行的第二轮详细采样结果显示,全部16个点位第二轮点位铅、苯并[a]芘样品浓度数据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超筛点位污染深度,共分七层污染层次,根据各层次超筛范围划定地块污染范围,总污染范围投影面积为(略)m2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完成后,调查地块需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开展风险评估,以确定最终风险管控和修复范围。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桥头公园地块(东侧)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地块调查面积:(略).92m2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略) 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中心坐标:中心坐标为E 113.(略)°,N 23.(略)°

地块四至:地块东面和北面为大沙新村,南面为珠江,西面为桥头公园(西侧)

地块未来规划:商业设施用地B1、公园绿地G1、防护绿 (略) 道路用地

调查缘由:从事过造船的行业企业用地,其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

二、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根据调查情况,(1)1953年前,根据历史航拍图为冲积小岛上的农田。(2)1953年-1965年,根据船厂老员工、大沙村村委知情人介绍,该时期曾为水上人家停靠 (略) 域,并逐渐开始有小型船社经营渔船维护修理业务, (略) (略) 船厂在经营生产。(3)1965年~1981年, (略) 大力发展航运产业,小型船社逐步开始合并成国有船厂的时期,1981年正式注 (略) 珠江船舶修造厂。(4)1981年~1985年,为珠船建设时期,逐步建设厂房、道路、公共配套设施等,1985年正式建成投产。(5)1985年-2005年, (略) 珠江船舶修造厂正式生产运营时期,根据船厂老员工介绍,船 (略) 基本无变化,业务类型从木船扩展到钢船,80年代业务量达到顶峰,后期慢慢减产。(6)2005年,船厂关停搬迁,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厂区地表构筑物逐步拆除、平整。2006年9月-2006年12月卫星图显示地块内的构筑物基本拆除完成、地表的植被清除完成,地块西侧外在建设新光大桥工程,该时期占用地块内西部作为临时的桥梁预制件工厂,大桥建成后撤离;2007年10月卫星 (略) 珠江船舶修造厂地块内的西北侧和中部新增了临时项目部、地块西侧存在施工机械、 (略) 和堆土,结合人员访谈等信息确认该时间段为地块内的为建设桥头公园的平整工程施工阶段,所用工程回填土均来自同一时期建设的海珠湖生态公园项目出土。(7)2010年-至今,2010年建成桥头公园后,地块复绿,地块内构筑物 (略) 、地表水体、塑胶球场、地下停车场、珠江堤岸等,除地表植被越发茂密外,地块内基本无构筑物和平面布置至今未发生明显变化。

相邻地块现状东侧为大沙新 (略) 域、 (略) 仓库、 (略) (略) 广绿建材厂用地;地块南侧为珠江河道;地块西侧为桥头公 (略) 域和新光大桥;地块 (略) (略) 大沙新村南街桥头公园A2仓和大沙新村用地范围。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主要污染源和重 (略) 域有:机加工车间、机修车间、船坞、修船车间、木工车间、配电房、焊条仓库、油漆仓等;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地块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珠船修造厂时期所用到的磁漆和防锈漆中的苯系物、总石油烃、颜料红丹四氧化三铅,桐油的总石油烃,早期木船除虫剂的DDT和六六六,早期变压器所用阻燃剂多氯联苯(PCBs)、维修船体所用焊条中的锡。参考同类船厂土壤调查项目信息以及相关文献,增加关注有可能用到电镀的氰化物、镍、六价铬,富锌涂料的锌,可能用到沥青涂料的多环芳烃,可能用到防锈漆中的钼酸钙的钼、四氧化锰的锰、船用燃油中潜在污染物酚类、掩盖油漆气味的硝基苯等。结合历史用地较久和复杂的情况, (略) 域均有土壤污染风险,因此将整个地块范围判明为重 (略) 域。

结合历史用地情况, (略) 域均有土壤污染风险,因此将整个地块范围判明为重 (略) 域。

三、第二阶段调查-初步采样

(1)土壤调查结论

初步采样分析阶段全地块共布设39个土壤监测点和6个地下水监测井、2个底泥采样点和2个地表水采样点。地块内布设的39个土壤监测点位中,共有13个土壤点位的7个监测指标超过GB (略)-2018建设用地标准相应的筛选值,超筛指标包括:重金属的铅、砷、有机物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硝基苯以及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需要对调查地块铅、砷、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硝基苯以及石油烃(C10-C40)超筛的点位进行详细采样分析。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块范围内6口地下水监测井相应指标除pH、浊度外,其他指标均未超过相应的GB(略)的IV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样品中pH值的检出范围是6.7~7.1,浑浊度的检出范围是72~110NTU,地块内pH、浑浊度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中IV类水的限值范围。由于目标地块 (略) (略) (略) 域不饮用地下水,地下水中pH、浑浊度不存在对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同时也不属于地块生产相关的有毒有害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本次调查不再对其进行风险评估。

四、第二阶段调查-详细采样

基于初步采样调查分析结果,进行了两期进场详细采样工作,以最终确定污染物的污染范围,共钻探80个土壤孔,采集土壤样品366个(不含现场平行)。根据第一轮详细采样结果显示,共有铅、苯并[a]芘共2个污染指标仍存在超筛选值情况。其中铅超筛点位共有14个,苯并[a]芘超筛的点位共4个。

第二轮详细采样数据结果,全部布设的16个点位铅、砷、苯并[a]芘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调查范围内各层次点位均完成污染调查的包边兜底工作。

五、调查结论

在第二阶段调查中,地块范围内初步采样共钻土壤孔39个,建地下水监测井6个;共采集分析248件土壤样品和6组地下水样品。详细采样共钻土壤孔80个,第一轮采样共采集分析297组土壤样品,第二轮采样共采集分析69组土壤样品,两次共采集分析366组土壤样品。

详细采样分析数据显示,第一轮详细采样共有铅、苯并[a]芘共2个污染指标仍存在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情况。根据第一轮详细采样结果进行的第二轮详细采样结果显示,全部16个点位第二轮点位铅、苯并[a]芘样品浓度数据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超筛点位污染深度,共分七层污染层次,根据各层次超筛范围划定地块污染范围,总污染范围投影面积为(略)m2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完成后,调查地块需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开展风险评估,以确定最终风险管控和修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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