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目己由于都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授权于都县住房和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 (略) 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目。
2.2项目建设地点:于都县盘古山镇、沙心乡、仙下乡、禾丰镇、葛坳乡、铁山垅镇、银坑镇、马安乡、岭背镇、桥头乡、罗江乡、宽田乡、靖石乡、新陂乡、车溪乡、段屋乡、罗坳镇、黄麟乡、梓山镇、祁禄山镇、利村乡、小溪乡等。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68.*元,预备费3974.*元,建设期利息5154.*元(注:工程费用以于都县财审部门复审结果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4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 (略) 工程、 (略) 工程、 (略) 场、公共停车场、公共便民设施、特色农业基础设施等。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道路工程 | ㎡ | *.67 | 在罗坳镇、罗江乡、祁禄山镇、小溪乡、新陂乡、利村乡等20个乡 (略) 工程,建设内容主 (略) 工程、排水工程(雨水管线和污水管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
二 | (略) 工程 | m | *.67 | 在罗坳镇、罗江乡、小溪乡、新陂乡、利村乡等21个乡镇建 (略)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沟、排污管道等。 |
三 | (略) 场 | ㎡ | *.44 | 在罗坳镇、罗江乡、祁禄山镇、新陂乡、利村乡等22个乡 (略) 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略) 场交易大厅、地面硬化、路面修复等。 |
四 | 公共停车场 | ㎡ | *.30 | 在罗坳镇、罗江乡、小溪乡、新陂乡、祁禄山镇、新陂乡、利村乡、盘古山镇等21个乡镇建设公共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停车场服务亭、管理用房以及地面硬化等。 |
五 | 公共便民设施 | / | / | 在罗坳镇、祁禄山镇、铁山垅镇、宽田乡等12个乡镇建设公共便民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休闲公园、环卫设施、公共厕所、消防设施、便民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场所等。 |
5.1 | 休闲公园 | ㎡ | *.38 | / |
5.2 | 环卫设施 | ㎡ | 5467.53 | / |
5.3 | 公共厕所 | ㎡ | 9424.60 | / |
5.4 | 消防设施 | ㎡ | 6114.00 | / |
5.5 | 便民服务场所 | ㎡ | *.92 | / |
5.6 | 公共文化场所 | ㎡ | 9295.00 | / |
六 | 特色农业基础设施 | ㎡ | *.00 | 在罗坳镇、罗江乡、小溪乡、新陂乡、利村乡、盘古山镇、铁山垅镇、靖石乡等20个乡镇150个行政村建设畜禽养殖及蔬菜、脐橙种植等基础设施工程。 |
2.5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2.6.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 (略) 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本项目政府方不设出资代表,由社会资本方在于 (略)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数额相同。
2.6.2招标范围为: (略) 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或设计优化)、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2.7项目合作期: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2.8资金来源:项目采用式运作,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按照《 (略) 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约定为21.00%(约*.*元),其余约占项目投资总额79.00%(约*万元)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融资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以出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 、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未通过的企业参与下一轮投标活动。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在江西省公共 (略) (http://**)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3日09 时 30 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略) 七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首页(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8.1 招标人:于都县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于 (略) 3号
联系人:汤海平 电话: *
8.2招标代理机构:天和 (略)
办公地址: (略) (略) 红角州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贸*栋2层
联系人:冯钱芳 联系电话: *
天和 (略)
2021年3月1 日
(略) 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目己由于都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授权于都县住房和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 (略) 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目。
2.2项目建设地点:于都县盘古山镇、沙心乡、仙下乡、禾丰镇、葛坳乡、铁山垅镇、银坑镇、马安乡、岭背镇、桥头乡、罗江乡、宽田乡、靖石乡、新陂乡、车溪乡、段屋乡、罗坳镇、黄麟乡、梓山镇、祁禄山镇、利村乡、小溪乡等。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68.*元,预备费3974.*元,建设期利息5154.*元(注:工程费用以于都县财审部门复审结果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4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 (略) 工程、 (略) 工程、 (略) 场、公共停车场、公共便民设施、特色农业基础设施等。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道路工程 | ㎡ | *.67 | 在罗坳镇、罗江乡、祁禄山镇、小溪乡、新陂乡、利村乡等20个乡 (略) 工程,建设内容主 (略) 工程、排水工程(雨水管线和污水管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
二 | (略) 工程 | m | *.67 | 在罗坳镇、罗江乡、小溪乡、新陂乡、利村乡等21个乡镇建 (略)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沟、排污管道等。 |
三 | (略) 场 | ㎡ | *.44 | 在罗坳镇、罗江乡、祁禄山镇、新陂乡、利村乡等22个乡 (略) 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略) 场交易大厅、地面硬化、路面修复等。 |
四 | 公共停车场 | ㎡ | *.30 | 在罗坳镇、罗江乡、小溪乡、新陂乡、祁禄山镇、新陂乡、利村乡、盘古山镇等21个乡镇建设公共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停车场服务亭、管理用房以及地面硬化等。 |
五 | 公共便民设施 | / | / | 在罗坳镇、祁禄山镇、铁山垅镇、宽田乡等12个乡镇建设公共便民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休闲公园、环卫设施、公共厕所、消防设施、便民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场所等。 |
5.1 | 休闲公园 | ㎡ | *.38 | / |
5.2 | 环卫设施 | ㎡ | 5467.53 | / |
5.3 | 公共厕所 | ㎡ | 9424.60 | / |
5.4 | 消防设施 | ㎡ | 6114.00 | / |
5.5 | 便民服务场所 | ㎡ | *.92 | / |
5.6 | 公共文化场所 | ㎡ | 9295.00 | / |
六 | 特色农业基础设施 | ㎡ | *.00 | 在罗坳镇、罗江乡、小溪乡、新陂乡、利村乡、盘古山镇、铁山垅镇、靖石乡等20个乡镇150个行政村建设畜禽养殖及蔬菜、脐橙种植等基础设施工程。 |
2.5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2.6.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 (略) 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本项目政府方不设出资代表,由社会资本方在于 (略)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数额相同。
2.6.2招标范围为: (略) 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或设计优化)、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2.7项目合作期: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2.8资金来源:项目采用式运作,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按照《 (略) 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约定为21.00%(约*.*元),其余约占项目投资总额79.00%(约*万元)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融资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以出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 、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未通过的企业参与下一轮投标活动。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在江西省公共 (略) (http://**)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3日09 时 30 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略) 七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首页(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8.1 招标人:于都县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于 (略) 3号
联系人:汤海平 电话: *
8.2招标代理机构:天和 (略)
办公地址: (略) (略) 红角州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贸*栋2层
联系人:冯钱芳 联系电话: *
天和 (略)
2021年3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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