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项医疗设备维保采购意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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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医疗设备维保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疗设备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采购要素论证: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

备注

1

南区PET/CT维保

#元

第三方

2

(略) 消化内镜维保

#元

第三方

3

南区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

#元

第三方

4

GE Innova-IQ GE

Innova3100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5

Symphonyp 1.5T MR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6

Essenza 1.5T MR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7

64排螺旋CT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8

联影uMR580 MR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9

血液透析机维保

18.#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10

水处理系统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11

(略) 脉动真空灭菌器维保

7.#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12

北区全自动清洗消毒器维保

11.#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13

北区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维保

11.#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14

煎药机包装机维保

2.#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注: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法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拥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手续证明文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需求沟通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

(一)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地点: (略)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29-#

(三)方式:现场沟通。需提供以下文件材料一份: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三证可合一递交。

(四)内容:医院根据项目试剂情况与厂商进行需求沟通,厂商依据需求反馈响应情况,医院将根据厂商反馈结果进行组织参数论证。

空军 (略)

2024年1月7日

  • 附件【14项医疗设备维保参数.zip】已下载 次
  • 附件【附件3设备承诺书.doc】已下载 次
  • 附件【附件2 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统计表.docx】已下载 次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疗设备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采购要素论证: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

    备注

    1

    南区PET/CT维保

    #元

    第三方

    2

    (略) 消化内镜维保

    #元

    第三方

    3

    南区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

    #元

    第三方

    4

    GE Innova-IQ GE

    Innova3100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5

    Symphonyp 1.5T MR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6

    Essenza 1.5T MR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7

    64排螺旋CT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8

    联影uMR580 MR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9

    血液透析机维保

    18.#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10

    水处理系统维保

    #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11

    (略) 脉动真空灭菌器维保

    7.#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12

    北区全自动清洗消毒器维保

    11.#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13

    北区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维保

    11.#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14

    煎药机包装机维保

    2.#元

    原厂或原厂授权商

    注: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法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拥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手续证明文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需求沟通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

    (一)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地点: (略)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29-#

    (三)方式:现场沟通。需提供以下文件材料一份: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三证可合一递交。

    (四)内容:医院根据项目试剂情况与厂商进行需求沟通,厂商依据需求反馈响应情况,医院将根据厂商反馈结果进行组织参数论证。

    空军 (略)

    2024年1月7日

  • 附件【14项医疗设备维保参数.zip】已下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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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 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统计表.docx】已下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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