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惠城区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选取服务机构工作的函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惠城区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选取服务机构工作的函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 (略) 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充分预见和有效规避、防范、控制能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实现源头管控和治理。 (略) 拟邀请贵司参与2025年 (略) 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 (略) 场询价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服务项目:2025年 (略) 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服务内容: (略) (略) 发 (略) 的工作安排,及时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并编写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审报告。
(四)服务费用:每个项目评审服务不固定,评审费用按照《关于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评审、评价、评估服务 (略) 间确定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计算得出的编制费用下限。包括:材料审查费、专家劳务费、食宿费、评审场租费、交通费、服务费、资料打印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最终服务费用按照服务期内实际评审的项目数量及项目情况,每季度进行结算。
二、参与方式
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并作为选取的重要内容,并从参与单位选取3家作为2025年 (略) 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
三、中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备《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通知》(惠府办〔2012〕45号)中第六点规定的条件,具体为: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进 (略) 上 (略) (服务类型:工程咨询服务);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或企业;
4.经营范围应标明具有从事工程咨询、评估服务等相关服务所需的内容。
5.近三年内具有从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技术要求
1.每一个项目的评审报告应由5名专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域专家库)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按计划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工作,按照相关约定按时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对服务过程中出具的评估报告(包括完整性、真实性等)内容负责,并同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三)其他服务要求
第三方机构所派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不能满足项目审核要求,选取人有权要求更换。
四、所需提交材料
参与选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需提交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基本情况表(填写机构设置情况、项目小组人员基本情况、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等);
2.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如有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服务计划书;
4.项目申报承诺书;
5.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员工缴交社保凭证、员工职称/资格证书、项目合同等);
6.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份(电子光盘1份),封面盖章并盖骑缝章,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1月9日至1月15日17时止;
(二)材料邮寄或面送地点: (略) (略) (略) 1 (略) 人民政府4楼447 (略) 发 (略) 能源股;
(三)联系人及电话:姚木奎、李展聪,0752-*。
附件:1.2025年 (略) 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选取服务机构情况表.wps
(略) 发 (略)
2025年1月8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 (略) 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充分预见和有效规避、防范、控制能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实现源头管控和治理。 (略) 拟邀请贵司参与2025年 (略) 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 (略) 场询价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服务项目:2025年 (略) 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服务内容: (略) (略) 发 (略) 的工作安排,及时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并编写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审报告。
(四)服务费用:每个项目评审服务不固定,评审费用按照《关于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评审、评价、评估服务 (略) 间确定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计算得出的编制费用下限。包括:材料审查费、专家劳务费、食宿费、评审场租费、交通费、服务费、资料打印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最终服务费用按照服务期内实际评审的项目数量及项目情况,每季度进行结算。
二、参与方式
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并作为选取的重要内容,并从参与单位选取3家作为2025年 (略) 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
三、中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备《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通知》(惠府办〔2012〕45号)中第六点规定的条件,具体为: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进 (略) 上 (略) (服务类型:工程咨询服务);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或企业;
4.经营范围应标明具有从事工程咨询、评估服务等相关服务所需的内容。
5.近三年内具有从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技术要求
1.每一个项目的评审报告应由5名专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域专家库)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按计划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工作,按照相关约定按时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对服务过程中出具的评估报告(包括完整性、真实性等)内容负责,并同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三)其他服务要求
第三方机构所派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不能满足项目审核要求,选取人有权要求更换。
四、所需提交材料
参与选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需提交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基本情况表(填写机构设置情况、项目小组人员基本情况、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等);
2.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如有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服务计划书;
4.项目申报承诺书;
5.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员工缴交社保凭证、员工职称/资格证书、项目合同等);
6.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份(电子光盘1份),封面盖章并盖骑缝章,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1月9日至1月15日17时止;
(二)材料邮寄或面送地点: (略) (略) (略) 1 (略) 人民政府4楼447 (略) 发 (略) 能源股;
(三)联系人及电话:姚木奎、李展聪,0752-*。
附件:1.2025年 (略) 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选取服务机构情况表.wps
(略) 发 (略)
2025年1月8日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