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含金江校区乔木修剪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略) 实验学校校园(含 (略) )乔木修剪项目谈判
邀请公告
(略) 实验学校拟对学校校园(含 (略) )乔木修剪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实验学校校园(含 (略) )乔木修剪项目。(投标人自行到校勘查现场)
2.采购人: (略) 实验学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控制价:*元)。
三、相关要求:
(一)疏剪全部下垂枝、枯枝、病虫枝、过密枝,部分树枝根据学校要求进行修剪
(二)为防止枝条影响室内采光和安全,对过长和过高枝条进行短截修剪。
(三)六艺馆前的小叶榕的高度一致。
(四)小学操场边( (略) )小叶榕修剪后距旗杆1米,以此为标准修剪成型。
(五)舞台左右的小叶榄仁进行分层修剪、中间竖枝剪掉。
(六)其它没有明确的乔木:因树修剪,因势造形,以学校要求为准。
(七) (略) 校区的参照本部执行,个别树木的要求以金江要求为准。
树 (略) 理要求:
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修剪后场地清洁卫生和树 (略) 理,不另计费。
四、修剪范围:我校校园所有的乔木(含本部新宿舍旁枯树砍伐、小学操场 (略) 一排乔木底部一圈的树枝锯掉,午休老师宿舍旁挡墙上杂树、行政楼旁(曦园)乔木和 (略) 周转房旁一棵橡皮树的修剪及树枝外运)。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 (略) (略) 站(校园公告栏)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各单位自行承诺没有违反相关要求的事项。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自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东区鸿福巷14号领取。
2.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3.现场报名:以上材料现场提 (略) 实验学校(东区鸿福巷14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起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8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实验学校(东区鸿福巷14号)
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谈判时间:2025年1月14日8时30分
十、谈判地点: (略) 实验学校(东区鸿福巷14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十一、本谈判邀 (略) (略) 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实验学校
地 址: (略) 东区鸿福巷14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12—*
2025年 1月9日
(略) 实验学校校园(含 (略) )乔木修剪项目谈判
邀请公告
(略) 实验学校拟对学校校园(含 (略) )乔木修剪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实验学校校园(含 (略) )乔木修剪项目。(投标人自行到校勘查现场)
2.采购人: (略) 实验学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控制价:*元)。
三、相关要求:
(一)疏剪全部下垂枝、枯枝、病虫枝、过密枝,部分树枝根据学校要求进行修剪
(二)为防止枝条影响室内采光和安全,对过长和过高枝条进行短截修剪。
(三)六艺馆前的小叶榕的高度一致。
(四)小学操场边( (略) )小叶榕修剪后距旗杆1米,以此为标准修剪成型。
(五)舞台左右的小叶榄仁进行分层修剪、中间竖枝剪掉。
(六)其它没有明确的乔木:因树修剪,因势造形,以学校要求为准。
(七) (略) 校区的参照本部执行,个别树木的要求以金江要求为准。
树 (略) 理要求:
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修剪后场地清洁卫生和树 (略) 理,不另计费。
四、修剪范围:我校校园所有的乔木(含本部新宿舍旁枯树砍伐、小学操场 (略) 一排乔木底部一圈的树枝锯掉,午休老师宿舍旁挡墙上杂树、行政楼旁(曦园)乔木和 (略) 周转房旁一棵橡皮树的修剪及树枝外运)。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 (略) (略) 站(校园公告栏)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各单位自行承诺没有违反相关要求的事项。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自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东区鸿福巷14号领取。
2.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3.现场报名:以上材料现场提 (略) 实验学校(东区鸿福巷14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起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8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实验学校(东区鸿福巷14号)
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谈判时间:2025年1月14日8时30分
十、谈判地点: (略) 实验学校(东区鸿福巷14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十一、本谈判邀 (略) (略) 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实验学校
地 址: (略) 东区鸿福巷14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12—*
2025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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