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9.*元
4、服务期限:一年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 (略) (略) -总务科
7、结算方式:按合同结算
二、采购需求
(一) (略) 区监测内容及公开时限
具体监测点位、项目、频次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自行监测要求执行,并及时公开监测信息。
1、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内容见表1
2、废水和水环境监测:内容见表2
3、无组织环境监测:内容见表3
4、噪声监测:内容见表4
(二) (略) 区监测内容及公开时限
具体监测点位、项目、频次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自行监测要求执行,并及时公开监测信息。
1、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内容见表5
2、废水和水环境监测:内容见表6
4、噪声监测:内容见表8
备注:
①供应商 (略) (略) 区的服务项分别报价。
②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
③临空、 (略) 区排污许可证如更新则以新的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范围为准。
④配合采购方做好做好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以及环保部门的迎检工作。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持有省级或以上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3日下午5:30
公示地点: (略) (略) 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地点: (略) (略) (略) 区行政楼201室(总务科)
响应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至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
④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 (略) 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5年1月15日15:30
2、采购会地点: (略) (略) (略) 区行政楼206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各个分项的报价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分项报价。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供应商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 (略) 采购项目。
4、评分办法: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后最低价成交。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与总务科签订相关合同。
八、采购事项咨询
咨询部门: (略) (略) (略) 区行政楼201室(总务科)
联系人:龙老师 咨询电话:*
(略) (略) 总务科
2025年1月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9.*元
4、服务期限:一年
5、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6、采购部门: (略) (略) -总务科
7、结算方式:按合同结算
二、采购需求
(一) (略) 区监测内容及公开时限
具体监测点位、项目、频次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自行监测要求执行,并及时公开监测信息。
1、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内容见表1
2、废水和水环境监测:内容见表2
3、无组织环境监测:内容见表3
4、噪声监测:内容见表4
(二) (略) 区监测内容及公开时限
具体监测点位、项目、频次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自行监测要求执行,并及时公开监测信息。
1、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内容见表5
2、废水和水环境监测:内容见表6
4、噪声监测:内容见表8
备注:
①供应商 (略) (略) 区的服务项分别报价。
②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
③临空、 (略) 区排污许可证如更新则以新的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范围为准。
④配合采购方做好做好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以及环保部门的迎检工作。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持有省级或以上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3日下午5:30
公示地点: (略) (略) 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地点: (略) (略) (略) 区行政楼201室(总务科)
响应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至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②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
④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 (略) 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5年1月15日15:30
2、采购会地点: (略) (略) (略) 区行政楼206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供应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各个分项的报价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分项报价。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供应商需按次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 (略) 采购项目。
4、评分办法: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后最低价成交。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与总务科签订相关合同。
八、采购事项咨询
咨询部门: (略) (略) (略) 区行政楼201室(总务科)
联系人:龙老师 咨询电话:*
(略) (略) 总务科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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