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人民政府关于织金少普经联合桥至后寨公路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织金县人民政府关于织金少普经联合桥至后寨公路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织金少普经联合桥 (略) (一期)项目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关于织金少普经联合桥 (略) (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4〕960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略) 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23〕15号)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
珠藏镇 (略) 、 (略) 。
二、土地征收面积
该批次征收土地面积6.4240公顷(耕地2.5446公顷、园地0.6445公顷、林地2.4803公顷、其他农用地0.702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09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420公顷)。
三、补偿标准
该批次用地补偿标准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略) 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23〕15号)规定的补偿标准:珠藏镇 (略) 、 (略) 执 (略) 片综合地 (略) 域标准,耕地补偿标准为*元/亩,耕地以外的其它农用地*元/亩,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照1850元/亩补偿。
四、征收土地多途径安置方案
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需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它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在公告发布后的7日内持土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国土资源所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实际丈量的结果为准,请互相转告。
(二)凡自预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织金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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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少普经联合桥 (略) (一期)项目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关于织金少普经联合桥 (略) (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4〕960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略) 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23〕15号)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
珠藏镇 (略) 、 (略) 。
二、土地征收面积
该批次征收土地面积6.4240公顷(耕地2.5446公顷、园地0.6445公顷、林地2.4803公顷、其他农用地0.702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09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420公顷)。
三、补偿标准
该批次用地补偿标准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略) 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23〕15号)规定的补偿标准:珠藏镇 (略) 、 (略) 执 (略) 片综合地 (略) 域标准,耕地补偿标准为*元/亩,耕地以外的其它农用地*元/亩,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照1850元/亩补偿。
四、征收土地多途径安置方案
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需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它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在公告发布后的7日内持土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国土资源所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实际丈量的结果为准,请互相转告。
(二)凡自预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织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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