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补贴项目协议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略) 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为切实提高全县职业培训质量,确保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略) 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补贴项目协议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21号)要求,我县决定委托一批能够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辖区内凡经正式批准 (略) 校、 (略) 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有关单位,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我县认定的2024年协议培训机构中,2024年度未开展培训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成立满1年(以资质证书审批时间为准),具有培训工作经验。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政策。
(五)配备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以及培训管理人员,教师队*应保持相对稳定。
(六)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理论和实训场地,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
(七)承担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工种)应在申请单位经营许可范围。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并具有与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八)有健全的理论、实操场地、财务、设备设施、(每个工种实操设备不少于6套,每套设备须满足培训相应等级的全部功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九)近一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提交材料
(一)申请单位资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单位主要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理论和实训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场地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四)出具申请单位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五)《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
(六)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各培训机构须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及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 (略) 创业创新和人才发展服务股。
五、工作流程
(一)机构申请。申请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符合条件但材料不全的,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估。 (略) 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组成评估组,对申请单位的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包括拟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单位名单、培训项目、培训工种等内容),经评估专家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存档。
(三)公示确认。 (略) 会 (略) 根据评估意见择优提出拟公示委托培训机构名单。通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作出委托决定,公布委托机构名单。
(四)签订协议。 (略) 与被确认为委托培训机构的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有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盖章确认。
联系人:宁凯丰、 樊林林
联系电话:0421-*
附件:附件1 朝阳县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2 朝阳县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docx
??????附件3 朝阳县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确认表.docx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 (略) ??朝 (略)
2025年1月9日
(略) 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为切实提高全县职业培训质量,确保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略) 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补贴项目协议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函[2024]221号)要求,我县决定委托一批能够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略) 辖区内凡经正式批准 (略) 校、 (略) 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有关单位,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我县认定的2024年协议培训机构中,2024年度未开展培训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成立满1年(以资质证书审批时间为准),具有培训工作经验。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政策。
(五)配备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专职教师不少于3人)以及培训管理人员,教师队*应保持相对稳定。
(六)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理论和实训场地,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
(七)承担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工种)应在申请单位经营许可范围。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并具有与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八)有健全的理论、实操场地、财务、设备设施、(每个工种实操设备不少于6套,每套设备须满足培训相应等级的全部功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九)近一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提交材料
(一)申请单位资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单位主要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理论和实训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场地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四)出具申请单位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五)《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
(六)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各培训机构须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及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 (略) 创业创新和人才发展服务股。
五、工作流程
(一)机构申请。申请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符合条件但材料不全的,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估。 (略) 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组成评估组,对申请单位的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包括拟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单位名单、培训项目、培训工种等内容),经评估专家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存档。
(三)公示确认。 (略) 会 (略) 根据评估意见择优提出拟公示委托培训机构名单。通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作出委托决定,公布委托机构名单。
(四)签订协议。 (略) 与被确认为委托培训机构的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有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盖章确认。
联系人:宁凯丰、 樊林林
联系电话:0421-*
附件:附件1 朝阳县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2 朝阳县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协议.docx
??????附件3 朝阳县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确认表.docx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 (略) ??朝 (略)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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