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副食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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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副食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副食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5年度副食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畜肉类、果蔬类、禽蛋水产类(含冻货)、副食类4个标段供应商
采购数量:4标段
主要功能或目标:*方应具备为*方提供日常所需的副食类(调料、饮料、奶制品、杂类副食)副食品的供货保障能力,除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必须保证供货期内货源充足、稳定供货。
需满足的要求: 1.各中标供应商需签订《部队副食品筹措供应廉政协议》。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及相应的食品配送能力,项目报名时,所有投标供应商需提供:①需明确在 (略) 具备承担招标单位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供应商应提供在 (略) 的房产证或相关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清晰的实际独立经营场所彩色照片,经营场所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等材料,经营场所如为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等材料)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清晰的配送车辆(厢式货车)彩色照片,配送车辆如为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等材料,配送车辆如为租赁车辆,提供合同采购时间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等材料;④被授权人近4个月内(不包含投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的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3.项目完成评审后,根据所有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近3年业绩合同、银行流水、社保证明、经营场所、车辆等材料进行实地核查。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合作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服务保障能力,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6.每名投标供应商只可投一个标段,不可兼投其他标段。
技术要求本次补充全品类副食品供应商2--3家,须具备蔬菜类、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禽蛋类、冻货水产类、干调类、水果类、奶制品类、副食商贸类等10类副食品的经营、销售、配送等合同履约能力。一、应当满足的军用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质量、安全、卫生等要求。二、应当满足的服务内容、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交货时间。收货方每周末提报总体预计需求,实际合作发生时提前一天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每日实际需求,随后由成交供应商安排配送,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供应商应保证从收到收货方每日实际需求到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不超过1天;特殊情况下,在接到收货方应急采购需求时,于2小时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因应急情况,配送地点发生变化时,根据实际应急需求提供配送服务。实际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2.交货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数量提供,具体以每日采购计划需求数量为准。实际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3.交货及验收要求。货物验收标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详见技术要求第二款;配送货物需符合收货方需求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实际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4.配送要求。①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收货方每日实际需求,将货物按类别分装并免费直达配送至收货方指定地点。②相关人员车辆须遵守伙食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配送所需包装及容器应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并严格落实食品、运输等安全要求,配送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清洁,配送车辆应为食品运输专用且清洁卫生无污染。配送货物需保持新鲜,并根据季节情况使用冷链或保温车辆运输,避免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实际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 * 2025年03月 实际以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为主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于兆龙

联系方式:*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副食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5年度副食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畜肉类、果蔬类、禽蛋水产类(含冻货)、副食类4个标段供应商
采购数量:4标段
主要功能或目标:*方应具备为*方提供日常所需的副食类(调料、饮料、奶制品、杂类副食)副食品的供货保障能力,除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必须保证供货期内货源充足、稳定供货。
需满足的要求: 1.各中标供应商需签订《部队副食品筹措供应廉政协议》。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及相应的食品配送能力,项目报名时,所有投标供应商需提供:①需明确在 (略) 具备承担招标单位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供应商应提供在 (略) 的房产证或相关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清晰的实际独立经营场所彩色照片,经营场所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等材料,经营场所如为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等材料)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清晰的配送车辆(厢式货车)彩色照片,配送车辆如为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等材料,配送车辆如为租赁车辆,提供合同采购时间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等材料;④被授权人近4个月内(不包含投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的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3.项目完成评审后,根据所有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近3年业绩合同、银行流水、社保证明、经营场所、车辆等材料进行实地核查。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合作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服务保障能力,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6.每名投标供应商只可投一个标段,不可兼投其他标段。
技术要求本次补充全品类副食品供应商2--3家,须具备蔬菜类、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禽蛋类、冻货水产类、干调类、水果类、奶制品类、副食商贸类等10类副食品的经营、销售、配送等合同履约能力。一、应当满足的军用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质量、安全、卫生等要求。二、应当满足的服务内容、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交货时间。收货方每周末提报总体预计需求,实际合作发生时提前一天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每日实际需求,随后由成交供应商安排配送,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供应商应保证从收到收货方每日实际需求到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不超过1天;特殊情况下,在接到收货方应急采购需求时,于2小时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因应急情况,配送地点发生变化时,根据实际应急需求提供配送服务。实际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2.交货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数量提供,具体以每日采购计划需求数量为准。实际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3.交货及验收要求。货物验收标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详见技术要求第二款;配送货物需符合收货方需求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实际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4.配送要求。①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收货方每日实际需求,将货物按类别分装并免费直达配送至收货方指定地点。②相关人员车辆须遵守伙食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配送所需包装及容器应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并严格落实食品、运输等安全要求,配送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清洁,配送车辆应为食品运输专用且清洁卫生无污染。配送货物需保持新鲜,并根据季节情况使用冷链或保温车辆运输,避免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实际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 * 2025年03月 实际以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为主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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