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示
根据《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四部门战略性项目联审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投资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 (略) 基金管理部。
(略) 联系人:鲍曼,联系电话:0571-*,传真:0571-*;电子邮箱:*@*jfh.cn;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7号汇金国际;邮编:*。
浙 (略)
2025年1月9日
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投资方案
一、项目名称
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
二、工商注册名称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三、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
四、基金规模
基金认缴规模不低于100亿元,拟申请省产业基金认缴出资5亿元,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5%。
五、投资方向
重点投向《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等,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要求,支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包括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和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服务贸易企业等。
六、其他主要出资人
财政部认缴出资20亿元; (略) 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作为GP认缴出资1亿, (略) 集团指定主体作为LP认缴出资20亿元; (略) 认缴出资15亿元, (略) 钱江 (略) 认缴出资10亿元,杭州 (略) 认缴出资5亿元。剩余部分拟在全国募集。
七、基金管理人
(略) 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 (略) 穿透全资持股的投资管理机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实缴资本*元。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在中基协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
根据《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四部门战略性项目联审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投资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 (略) 基金管理部。
(略) 联系人:鲍曼,联系电话:0571-*,传真:0571-*;电子邮箱:*@*jfh.cn;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7号汇金国际;邮编:*。
浙 (略)
2025年1月9日
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投资方案
一、项目名称
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
二、工商注册名称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三、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
四、基金规模
基金认缴规模不低于100亿元,拟申请省产业基金认缴出资5亿元,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5%。
五、投资方向
重点投向《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等,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要求,支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包括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和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服务贸易企业等。
六、其他主要出资人
财政部认缴出资20亿元; (略) 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作为GP认缴出资1亿, (略) 集团指定主体作为LP认缴出资20亿元; (略) 认缴出资15亿元, (略) 钱江 (略) 认缴出资10亿元,杭州 (略) 认缴出资5亿元。剩余部分拟在全国募集。
七、基金管理人
(略) 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 (略) 穿透全资持股的投资管理机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实缴资本*元。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在中基协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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