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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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衢州市常山县财政局关于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常山县华 (略) 作出 (略) 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YZFCG-2024-CS005

二、项目名称: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05月24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常山县华 (略)

2、地 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 (略) 76-1、76-2、72、68-2、68-4、70号第二层

五、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0日,采购人在质 (略) 理中发现当事人在常山县实施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并抄报本机关,本机关认为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24年7月3日立案调查。

六、处罚依据

经查明,2024年6月20日,常山县华 (略) 在浙江省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投标过程中将其二〇一九年获得的诚信企业荣誉称号篡改为二〇二二年获得的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处罚结果

关于华夏旅行社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证据,常山县华 (略) 第一次笔录,二0一九年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和涉嫌造假的二0二二年诚信企业荣誉称号。2024年9月9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常财执法罚告字〔2024〕第#号《 (略) 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 (略) 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本机关提出异议。本机关认为,当事人常山县华 (略) 在浙江省常山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鉴于当事人主动承认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调查,采购项目金额小,危害程度较低等因素,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并作出如 (略) 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仟#佰##元整(¥#)。
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建设银行常山县支行营业部(户名:常 (略) 非税收入结算户,账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略) 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 (略) 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常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或常 (略) 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八、处罚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常 (略)

2、联 系 人:李卫明

3、联系电话:0570-#

附件信息:

衢州市常山县财政局关于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常山县华 (略) 作出 (略) 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YZFCG-2024-CS005

二、项目名称: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05月24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常山县华 (略)

2、地 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 (略) 76-1、76-2、72、68-2、68-4、70号第二层

五、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0日,采购人在质 (略) 理中发现当事人在常山县实施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并抄报本机关,本机关认为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24年7月3日立案调查。

六、处罚依据

经查明,2024年6月20日,常山县华 (略) 在浙江省常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投标过程中将其二〇一九年获得的诚信企业荣誉称号篡改为二〇二二年获得的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处罚结果

关于华夏旅行社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证据,常山县华 (略) 第一次笔录,二0一九年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和涉嫌造假的二0二二年诚信企业荣誉称号。2024年9月9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常财执法罚告字〔2024〕第#号《 (略) 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 (略) 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本机关提出异议。本机关认为,当事人常山县华 (略) 在浙江省常山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鉴于当事人主动承认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调查,采购项目金额小,危害程度较低等因素,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并作出如 (略) 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仟#佰##元整(¥#)。
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到建设银行常山县支行营业部(户名:常 (略) 非税收入结算户,账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略) 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 (略) 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常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或常 (略) 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八、处罚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常 (略)

2、联 系 人:李卫明

3、联系电话: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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