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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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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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不 (略) 市级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略) 市级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控制价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25.*元/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元/车·月, (略) 服务车辆数量确定具体服务费。

三、采购项目简介

1. 提供满足四 (略) 数据要求,并根据广安公务用车管理实际需求及 (略) 优化升级。

2. (略) 的日常管理、数据统计汇总等运行维护服务。

3. 提供满足国家、省相关技术要求,且 (略) 相适应的车载定位终端,并负责所提供设备安装、故障排查和故障设备拆卸、维修、更换等服务。

4. (略) 化管理(用车申请、车辆派遣、故障提醒等)所必需的短信通知服务。

5. 提供不少于1名驻场人员,参与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略) 培训、指导、车辆基础信息录入、更新、 (略) 公务用车运行基本情况等工作。

四、服务期限

一年(2025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

五、申报企业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 (略) ”网站(www. ccgp. 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0日8:30起至2025年1月16日18:00。

获取地点: (略) 思源大道2号3楼306室。

该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9:00;

递交地点: (略) 思源大道2号3楼309室。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密封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上注明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名称、日期及正副本。密封袋外层应至少标明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名称等信息。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09:00;

开标地点: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309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思源大道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6—*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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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不 (略) 市级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略) 市级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控制价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25.*元/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元/车·月, (略) 服务车辆数量确定具体服务费。

三、采购项目简介

1. 提供满足四 (略) 数据要求,并根据广安公务用车管理实际需求及 (略) 优化升级。

2. (略) 的日常管理、数据统计汇总等运行维护服务。

3. 提供满足国家、省相关技术要求,且 (略) 相适应的车载定位终端,并负责所提供设备安装、故障排查和故障设备拆卸、维修、更换等服务。

4. (略) 化管理(用车申请、车辆派遣、故障提醒等)所必需的短信通知服务。

5. 提供不少于1名驻场人员,参与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略) 培训、指导、车辆基础信息录入、更新、 (略) 公务用车运行基本情况等工作。

四、服务期限

一年(2025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

五、申报企业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 (略) ”网站(www. ccgp. 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0日8:30起至2025年1月16日18:00。

获取地点: (略) 思源大道2号3楼306室。

该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9:00;

递交地点: (略) 思源大道2号3楼309室。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密封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上注明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名称、日期及正副本。密封袋外层应至少标明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名称等信息。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09:00;

开标地点: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309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思源大道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6—*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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