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地块房地产开发及公共配套用房建设项目01#-17#住宅楼、18#楼门卫和消控室、P1#开关站和配电室、P2#配电室、P3#-P4#垃圾收集房、社区中心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江宁分中心地块房地产开发及公共配套用房建设项目01#-17#住宅楼、18#楼门卫和消控室、P1#开关站和配电室、P2#配电室、P3#-P4#垃圾收集房、社区中心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74.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 (略) 场信用评价:8.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 (略) 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笼围为 95%~98%;Q1 、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5 %。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4、报价打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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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含“三板”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施工业绩得2分。“三板”指预制楼板、墙板、楼梯板。(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含“三板”或含“装配式”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施工业绩均予以认可。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含“三板”或含“装配式”内容的,则需提供体现含“三板”或含“装配式”内容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 (略) 主体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标办法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 ||||||||||||||||||||||||||||||||||||
2.3.3(4) | (略) 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分:8.00分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 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的主营资质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主营资质作为联合体的主营资质。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5)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2.3.3(7) | 其他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悦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建淳 (略) |
地址: | (略) (略) 横溪街道 (略) 49号 | 地址: | (略) (略) 186-1号7楼701室 |
联系人: | 刘媛 | 联系人: | 吴玉凤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74.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 (略) 场信用评价:8.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 (略) 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笼围为 95%~98%;Q1 、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5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 (略) 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4、报价打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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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含“三板”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施工业绩得2分。“三板”指预制楼板、墙板、楼梯板。(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含“三板”或含“装配式”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施工业绩均予以认可。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含“三板”或含“装配式”内容的,则需提供体现含“三板”或含“装配式”内容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 (略) 主体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标办法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 ||||||||||||||||||||||||||||||||||||
2.3.3(4) | (略) 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分:8.00分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 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的主营资质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主营资质作为联合体的主营资质。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5)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2.3.3(7) | 其他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悦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建淳 (略) |
地址: | (略) (略) 横溪街道 (略) 49号 | 地址: | (略) (略) 186-1号7楼701室 |
联系人: | 刘媛 | 联系人: | 吴玉凤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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