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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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 (略) 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中 (略) (略) (略) “消毒供应追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消毒供应追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9.*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维保期需求:

一、技术要求

1.回收记录按科室选择模板(模板按科室自定义);

2.器械包按高低温再次分组, (略) 分、弹窗提示前一天手术未完成器械 (略) 理;

3.PDA 和电脑端颜色管理,发货单内有灭菌好的物品发货单标蓝色;

4.器械包按手术科室在分组;

5.复用器械异常登记(器械异常系统登记);

6.超大超重包监测走系统;

7.外来器械再回收或者装配界面更改灭菌价格;

8.外来器械申请拉出主菜单;

9.器械包状态有条形图实施显示,有各个流程操作的人员和时间显示,预计灭菌完成时间显示;

10.硬件设备维保。

二、服务内容:

1.7×24小时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微信、电话、Email方式,不限次数);

2.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对于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方工程师经*方授权可远程登录到系统进行免费的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

3.免费的系统缺陷和安全漏洞的修复服务;

4. 每年提供4次免费的现场服务;

5.系统推出新版本后,同级别的新版本的免费升级服务;

6.在维护期间,*方若提出新需求,由*方技术专家与*方信息科双方作工作量的评估,在5人/天的工作时间内,不收取费用;

7.免费对接消毒供应中心新购置的已开放了数据接口的2台白象灭菌器和1台洁定长龙清洗机。

拟定供应商名单: (略)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经了解,我院消毒供应追溯系统2018年由广州 (略) 授权广东 (略) 承建,该系统自主知识产权属广州 (略) 所有。

广州 (略) 为 (略) 下属100%控股子公司,该系统后续维保,由广州 (略) (略) (略) 执行。

综上所述,考虑到项目延续性,该项目拟由 (略) 提供。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月9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

联系方式:(0755)*转*刘老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13号行政楼四楼设备物资部。

备注: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上述联系人。


中 (略) (略) (略)

2025年1月9日


附件:

依照《深圳 (略) 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中 (略) (略) (略) “消毒供应追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消毒供应追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9.*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维保期需求:

一、技术要求

1.回收记录按科室选择模板(模板按科室自定义);

2.器械包按高低温再次分组, (略) 分、弹窗提示前一天手术未完成器械 (略) 理;

3.PDA 和电脑端颜色管理,发货单内有灭菌好的物品发货单标蓝色;

4.器械包按手术科室在分组;

5.复用器械异常登记(器械异常系统登记);

6.超大超重包监测走系统;

7.外来器械再回收或者装配界面更改灭菌价格;

8.外来器械申请拉出主菜单;

9.器械包状态有条形图实施显示,有各个流程操作的人员和时间显示,预计灭菌完成时间显示;

10.硬件设备维保。

二、服务内容:

1.7×24小时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微信、电话、Email方式,不限次数);

2.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对于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方工程师经*方授权可远程登录到系统进行免费的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

3.免费的系统缺陷和安全漏洞的修复服务;

4. 每年提供4次免费的现场服务;

5.系统推出新版本后,同级别的新版本的免费升级服务;

6.在维护期间,*方若提出新需求,由*方技术专家与*方信息科双方作工作量的评估,在5人/天的工作时间内,不收取费用;

7.免费对接消毒供应中心新购置的已开放了数据接口的2台白象灭菌器和1台洁定长龙清洗机。

拟定供应商名单: (略)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经了解,我院消毒供应追溯系统2018年由广州 (略) 授权广东 (略) 承建,该系统自主知识产权属广州 (略) 所有。

广州 (略) 为 (略) 下属100%控股子公司,该系统后续维保,由广州 (略) (略) (略) 执行。

综上所述,考虑到项目延续性,该项目拟由 (略) 提供。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月9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

联系方式:(0755)*转*刘老师。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13号行政楼四楼设备物资部。

备注: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上述联系人。


中 (略) (略) (略)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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