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林业项目专家库专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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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林业项目专家库专家的函

为规范林业项目管理工作,增强项目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略) 拟建立“ (略) 林业项目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一)征集范围:财务管理、森林资源培育、营造林技术、林木种苗、良种繁育、遗传育种、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保护、森林经营管理、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林业法律法规、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与康养、林业信息化、园林景观、林业生态工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古树名木保护、花卉栽培、自然保护地管理、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其相关专业领域。

(二)征集对象:福建省范围内从事相关专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略) 校、 (略) 所的各类高层次、高中级专家人才。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德,无重大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本专业领域有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论证、咨询、指导、验收等工作职责(以下统称简称为“评审”)。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达到同等专业水平;

2.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达到同等专业水平,并在相应的技术岗位上工作5年及以上;

3.具备国家认定注册的中级及以上资质人员;

4.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并熟悉林业项目管理工作的其他专业人员。

(五)本人愿 (略) (略) 的各类林业项目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六) (略) (略) 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作为专 (略) (略) 林业项目专家库。

三、入库程序

(一)入库申请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自愿申报填写《 (略) (略) 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略) (略) 林业项目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1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聘任书等复印件后寄(送) (略) 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 (略) (略) 东海街道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237室),表格及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等相关电子材料压缩打包于2025年2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联系人:黄丽娜,电话:0595-*。

2.原 (略) 林业科技专家库的专家,统一自动纳入本次专家库名单。如有个人信息变更请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专家库的,请提交退出申请。

(二)初审。由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联合各相关科站根据业务需求初审筛选本行业专家。

(三)公示。 (略) 网站上公示拟入选专家库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确定。 (略) 召开会议审核确定人选并对外公布。

附件:1. (略) (略) 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2. (略) (略) 林业项目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

(略) (略)

2025年1月9日

为规范林业项目管理工作,增强项目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略) 拟建立“ (略) 林业项目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一)征集范围:财务管理、森林资源培育、营造林技术、林木种苗、良种繁育、遗传育种、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保护、森林经营管理、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林业法律法规、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与康养、林业信息化、园林景观、林业生态工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古树名木保护、花卉栽培、自然保护地管理、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其相关专业领域。

(二)征集对象:福建省范围内从事相关专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略) 校、 (略) 所的各类高层次、高中级专家人才。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德,无重大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本专业领域有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论证、咨询、指导、验收等工作职责(以下统称简称为“评审”)。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达到同等专业水平;

2.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达到同等专业水平,并在相应的技术岗位上工作5年及以上;

3.具备国家认定注册的中级及以上资质人员;

4.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并熟悉林业项目管理工作的其他专业人员。

(五)本人愿 (略) (略) 的各类林业项目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六) (略) (略) 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作为专 (略) (略) 林业项目专家库。

三、入库程序

(一)入库申请

1.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自愿申报填写《 (略) (略) 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略) (略) 林业项目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1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聘任书等复印件后寄(送) (略) 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 (略) (略) 东海街道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237室),表格及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等相关电子材料压缩打包于2025年2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联系人:黄丽娜,电话:0595-*。

2.原 (略) 林业科技专家库的专家,统一自动纳入本次专家库名单。如有个人信息变更请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专家库的,请提交退出申请。

(二)初审。由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联合各相关科站根据业务需求初审筛选本行业专家。

(三)公示。 (略) 网站上公示拟入选专家库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确定。 (略) 召开会议审核确定人选并对外公布。

附件:1. (略) (略) 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2. (略) (略) 林业项目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

(略) (略)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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