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青石镇幸福食堂工程的决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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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山县青石镇幸福食堂工程的决策公告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经方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规定流程,现将常山县青石镇幸福食堂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塘后村幸福食堂、虹桥村幸福食堂、湖头村幸福食堂、江家村幸福食堂、桥亭村幸福食堂、塘边村幸福食堂、马车村幸福食堂、水南村幸福食堂、新站村幸福食堂、飞碓村幸福食堂工程

(2)建设性质:改建、新建

(3)业主单位:分别以各村为业主单位

(4)建设地点:坐落于各村集体内,其中:大塘后村改建105平方米,虹桥村改建200平方米,湖头村改建300平方米,江家村改建350平方米,桥亭村改建120平方米,塘边村改建160平方米,飞碓村改建200平方米,马车村改建150平方米新增150平方米,水南村改建300平方米,新站村新建80平方米。共计新增建设用地230平方米,原址改建1885平方米。

(5)建设规模及内容:以老龄服务为主,包含养老照护服务,养老金融服务,养老设施建设,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老年社会保障,养老公共管理,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和租赁,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以及其他养老服务。

(6)技术标准: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既有房屋抗震加固、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工程应用与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产业,建筑高性能门窗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绿色建造技术体系的研发与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高性能隔声门、窗和通风隔声窗产品研发与应用。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1)公众参与。各村集体分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布项目信息,征集村民意见。

(2)合法性审查意见。青石镇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项目合法性审查。

(3)集体决策。2024年4月2日青石镇人民政府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并通过。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经方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规定流程,现将常山县青石镇幸福食堂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塘后村幸福食堂、虹桥村幸福食堂、湖头村幸福食堂、江家村幸福食堂、桥亭村幸福食堂、塘边村幸福食堂、马车村幸福食堂、水南村幸福食堂、新站村幸福食堂、飞碓村幸福食堂工程

(2)建设性质:改建、新建

(3)业主单位:分别以各村为业主单位

(4)建设地点:坐落于各村集体内,其中:大塘后村改建105平方米,虹桥村改建200平方米,湖头村改建300平方米,江家村改建350平方米,桥亭村改建120平方米,塘边村改建160平方米,飞碓村改建200平方米,马车村改建150平方米新增150平方米,水南村改建300平方米,新站村新建80平方米。共计新增建设用地230平方米,原址改建1885平方米。

(5)建设规模及内容:以老龄服务为主,包含养老照护服务,养老金融服务,养老设施建设,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老年社会保障,养老公共管理,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和租赁,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以及其他养老服务。

(6)技术标准: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既有房屋抗震加固、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工程应用与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产业,建筑高性能门窗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绿色建造技术体系的研发与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高性能隔声门、窗和通风隔声窗产品研发与应用。

二、决策程序开展情况

(1)公众参与。各村集体分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布项目信息,征集村民意见。

(2)合法性审查意见。青石镇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项目合法性审查。

(3)集体决策。2024年4月2日青石镇人民政府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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