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1-10
为了使“2025-20 (略) 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略) 场情况,我院对该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积极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20 (略) 区医用气体供应服务
2、服务期:两年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供应商必须具 (略) 国家安全生产 (略) 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提供所供应气体的生产厂家(包括代销企业受委托的厂家)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 (略) 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公司有电子公章优先使用电子公章,公司无电子公章采用纸质扫描方式。资料请发送至邮箱(*@*sey.com),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 (略) 查询”的,须打印 (略) 查询页。
(6)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解决方案及针对本项目解决方案对应的报价。
(8)相关准入资质证明文件。
四、联系事项:
1、具体论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需求中如有 (略) ,请咨询采购办朱老师,后勤管理办公室柯老师,电话:0757-*或0757-*。
五、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