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机场大道与磨盘洲大小廊桥亮化设施维护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名称:2025-2026年机场大道与磨盘洲大小廊桥亮化设施维护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2026年机场大道与磨盘大小廊桥亮化设施维护项目,包括桥梁LED点光源、线性灯、洗墙灯、投光灯、电线电缆、配管、开关电源、配电箱的巡视检查、维修报备、材料准备、器材检修或更换。
2、项目预算:#.74元/2年。
二、相关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1、《LED夜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2020)、
2、《LED投光灯具性能要求》(GB/T #-2019)
3、符合Q/#《夜景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
三、技术规格:一、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服务项目清单。
二、 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本维护项目采取总价包干形式(包含维护服务和主辅材更换),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算维保费用。维护期限为2年,请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人工费用与 (略) 场变化风险。
2、清单中的内容是维护的主要内容,但并不限于清单所示(如附属设施等)。清单中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联的景观亮化设备、设施都在中标人的维护、维修任务中。投标人必须承诺:清单中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联的景观亮化设备、设施都在中标人的维护、维修任务中;不以清单中没有列入而向采购人要求额外的费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
3、主要产品说明
3.1中标人用于更换的主辅材不得低于原亮化设施所用材料的质量和档次,灯具的技术参数、外型尺寸应与原亮化设施所用材料一致或优于原使用产品,确保景观亮化效果。LED通用型灯具产品符合《LED夜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2020)、《LED投光灯具性能要求》(GB/T #-2019)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并要求对灯具、光源、镇流器等电器,电缆电线设备有一定的库存,满足及时维护的需要。特殊情况无法采用到合适灯具时,中标人需对原灯具进行替代或调整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3.2维修服务中所用灯具及控制系统可能涉及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一旦此类灯具及控制系统出现故障,中标人应与该项目灯具及控制系统协商供货(费用由本次中标人承担),特殊情况下,在保证安装质量及亮灯效果的前提下,中标人也可以采用替代产品修复,但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项目期限:维护期限为2年。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技术方案及说明
1、中标人应对整个亮化设施进行系统、科学、有序的循环的维护,保证定期巡查调试并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1.1定期对所有灯具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新破损、不正常亮灯、光衰>30%以上的灯具。
1.2定期检测整 (略) 、控制系统等,及时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对电缆、电线采取安全防盗措施,防止电缆、电线被割盗。
1.3及时检查更换管线卡扣等灯具安排固定件和其他易损件,确保灯具稳固安全和安装的平整度。
1.4定期查看、检测照明配电箱并有防盗措施防止偷、漏电现象,保持配电箱外观整洁。
1.5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汇总采购人。
2、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亮灯及熄灯时间。
3、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材料,确保正常亮灯。
4、作好防盗、防人为破坏工作。对盗窃、人为破坏造成的夜景设施、材料损毁,中标人应及时给予恢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中标人的所有维修维护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供采购人核查。
二、维护管理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维护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维护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维护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维护服务的组织管理,所有维护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维护维修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保证
维护服务应符合Q/#《夜景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中标人更换的产品,应与原亮化设施一致或优于原使用产品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 售后服务
4.1服务时限要求:中标人应为该项目备用适量的成交产品作为维修替换产品,在气候条件满足维修作业的前提下,应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响应,并在以下时限内修复故障:
(1)非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48小时内修复。
(2)通用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48小时内修复。
(3)异型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三天内修复。
(4)电缆井盖缺失,及时采取临时措施进行封盖,2天内修复。
(5)安全隐患在接到报修指令后及时修复。
(6)采购人发出维修通知单的,以通知单要求的时限为准。
4.2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在整个项目的维护期内一切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3建立巡灯制度,及时记录和检查整修,保证亮灯率97%以上,故障修复及时率100%。
4.4每逢法定节假日和上级安排的突击性任务、迎检活动,必须配合管理部门制作更新亮化播放程序以及相关的工作。
4.5每周对各景观亮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严格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中标人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单位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标准:
1、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以及《长沙县机场大道与磨盘洲大小廊桥亮化设施维护项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验收。
2、日常巡查。不定期巡查,检查结果记入月度考核成绩。
3、不定期检查。根据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记入月度考核成绩。
4、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对领导交办、媒体曝光、市民举报所反映的情况,经核实后记入月度考核成绩。
七、其他要求:一、投标报价规定
1、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本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造价人员执业专用章,并附造价人员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法人公章,同时由被委托人的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造价人员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造价人员的注册单位应当与被委托人一致,并附造价人员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
3、中标总价包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略) (略)
2.2支付方式和条件:
按季度支付,第一季度付款金额为一季度应付款的30%,第二季度付款金额为一季度应付款的30%+二季度应付款的30%,第三季度付款金额为一季度应付款的40%+二季度应付款的30%+三季度应付款的30%,第四季度付款金额为二季度应付款的40%+三季度应付款的30%+四季度应付款的30%,以此类推,中标人每季度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维护亮灯率,检修和维护质量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考核细则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确定)。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整安排。
4、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相关费用按政策进行调整。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维护内容部分为高空作业,属于重大危险源。要求投标人在承诺函中保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7、中标人每个季度向采购人报送维护管理相关台账资料,包括并不限于现场巡查台账和照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台账、亮化设施维修台账等。
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一、项目名称:2025-2026年机场大道与磨盘洲大小廊桥亮化设施维护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2026年机场大道与磨盘大小廊桥亮化设施维护项目,包括桥梁LED点光源、线性灯、洗墙灯、投光灯、电线电缆、配管、开关电源、配电箱的巡视检查、维修报备、材料准备、器材检修或更换。
2、项目预算:#.74元/2年。
二、相关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1、《LED夜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2020)、
2、《LED投光灯具性能要求》(GB/T #-2019)
3、符合Q/#《夜景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
三、技术规格:一、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服务项目清单。
二、 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本维护项目采取总价包干形式(包含维护服务和主辅材更换),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算维保费用。维护期限为2年,请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人工费用与 (略) 场变化风险。
2、清单中的内容是维护的主要内容,但并不限于清单所示(如附属设施等)。清单中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联的景观亮化设备、设施都在中标人的维护、维修任务中。投标人必须承诺:清单中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联的景观亮化设备、设施都在中标人的维护、维修任务中;不以清单中没有列入而向采购人要求额外的费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
3、主要产品说明
3.1中标人用于更换的主辅材不得低于原亮化设施所用材料的质量和档次,灯具的技术参数、外型尺寸应与原亮化设施所用材料一致或优于原使用产品,确保景观亮化效果。LED通用型灯具产品符合《LED夜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2020)、《LED投光灯具性能要求》(GB/T #-2019)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并要求对灯具、光源、镇流器等电器,电缆电线设备有一定的库存,满足及时维护的需要。特殊情况无法采用到合适灯具时,中标人需对原灯具进行替代或调整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3.2维修服务中所用灯具及控制系统可能涉及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一旦此类灯具及控制系统出现故障,中标人应与该项目灯具及控制系统协商供货(费用由本次中标人承担),特殊情况下,在保证安装质量及亮灯效果的前提下,中标人也可以采用替代产品修复,但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项目期限:维护期限为2年。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技术方案及说明
1、中标人应对整个亮化设施进行系统、科学、有序的循环的维护,保证定期巡查调试并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1.1定期对所有灯具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新破损、不正常亮灯、光衰>30%以上的灯具。
1.2定期检测整 (略) 、控制系统等,及时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对电缆、电线采取安全防盗措施,防止电缆、电线被割盗。
1.3及时检查更换管线卡扣等灯具安排固定件和其他易损件,确保灯具稳固安全和安装的平整度。
1.4定期查看、检测照明配电箱并有防盗措施防止偷、漏电现象,保持配电箱外观整洁。
1.5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汇总采购人。
2、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亮灯及熄灯时间。
3、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材料,确保正常亮灯。
4、作好防盗、防人为破坏工作。对盗窃、人为破坏造成的夜景设施、材料损毁,中标人应及时给予恢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中标人的所有维修维护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供采购人核查。
二、维护管理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维护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维护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维护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维护服务的组织管理,所有维护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维护维修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保证
维护服务应符合Q/#《夜景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中标人更换的产品,应与原亮化设施一致或优于原使用产品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 售后服务
4.1服务时限要求:中标人应为该项目备用适量的成交产品作为维修替换产品,在气候条件满足维修作业的前提下,应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响应,并在以下时限内修复故障:
(1)非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48小时内修复。
(2)通用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48小时内修复。
(3)异型LED产品故障,中标人应在故障发生后的三天内修复。
(4)电缆井盖缺失,及时采取临时措施进行封盖,2天内修复。
(5)安全隐患在接到报修指令后及时修复。
(6)采购人发出维修通知单的,以通知单要求的时限为准。
4.2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在整个项目的维护期内一切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3建立巡灯制度,及时记录和检查整修,保证亮灯率97%以上,故障修复及时率100%。
4.4每逢法定节假日和上级安排的突击性任务、迎检活动,必须配合管理部门制作更新亮化播放程序以及相关的工作。
4.5每周对各景观亮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严格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中标人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单位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标准:
1、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以及《长沙县机场大道与磨盘洲大小廊桥亮化设施维护项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验收。
2、日常巡查。不定期巡查,检查结果记入月度考核成绩。
3、不定期检查。根据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记入月度考核成绩。
4、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对领导交办、媒体曝光、市民举报所反映的情况,经核实后记入月度考核成绩。
七、其他要求:一、投标报价规定
1、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本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造价人员执业专用章,并附造价人员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法人公章,同时由被委托人的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造价人员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造价人员的注册单位应当与被委托人一致,并附造价人员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
3、中标总价包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略) (略)
2.2支付方式和条件:
按季度支付,第一季度付款金额为一季度应付款的30%,第二季度付款金额为一季度应付款的30%+二季度应付款的30%,第三季度付款金额为一季度应付款的40%+二季度应付款的30%+三季度应付款的30%,第四季度付款金额为二季度应付款的40%+三季度应付款的30%+四季度应付款的30%,以此类推,中标人每季度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维护亮灯率,检修和维护质量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考核细则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确定)。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整安排。
4、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相关费用按政策进行调整。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维护内容部分为高空作业,属于重大危险源。要求投标人在承诺函中保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7、中标人每个季度向采购人报送维护管理相关台账资料,包括并不限于现场巡查台账和照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台账、亮化设施维修台账等。
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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