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县级培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县级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一、培训要求
(一)时间要求:2025年3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二)培训内容: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及辽宁省2024年主推技术,助力春耕备耕、防灾减灾等需求,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分产业、分层次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三)资金用途和支出范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具体用于讲课费,包括聘请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课时费;食宿费,包括参训学员、教师等食宿费;交通费,包括学员、 (略) 间往返交通费,本地实习实训和异地观摩交流的租车费;教学费用,包括教材、耗材、场地、学习用品、实习用品、培训期间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观场地补偿费等。以及资料印刷、档案制作、项目验收审计等其他方面必要的支出。培训标准参照《辽宁省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农委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农财〔2017〕225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284号)。
教师和学员差旅费参照本地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教师讲课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铁岭县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457号)文件的讲课费标准执行。
以上资金支出均需符合现行的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基层农技推广培训工作无关的任何支出。
二、项目管理:
1.培训机构须按培训对象需求结合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科学安排课程内容。聘请省、市、县等具有一定知名度或有多年从事相关产业经验的专家教师授课。制定培训计划需经过县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
2.培训机构应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许可范围(业务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需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固定的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可提供开展培训必要的专业教师、教学设 (略) 参观实践基地,具有独立做好课程计划、培训安排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报账材料及管理档案。
3.能够在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主管部门监督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能够接受铁岭县 (略) 全过程监管抽查和数据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质量把控不严的,及时做出整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3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略) 36号六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4)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县 (略)
地 址:铁岭 (略) 1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金科府邸南 (略)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杰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