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的制度与政策研究》编制项目购买计划
《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的制度与政策研究》编制项目购买计划
(略) “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专题研究工作, (略) (略) 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的制度与政策研究》编制工作,现将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的制度与政策研究编制服务。
二、工作任务
(略) 水利发展改革现状与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云 (略) 改革经验做法,正确分析 (略) 面临的形势,认 (略) 发展改革面临的新老问题,分 (略) 水利发展改革存在的短板与薄弱环节,研究提 (略) 市情、水情的重点领域改革方向, (略) 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的政策与制 (略) 。形成《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的制度与政策研究报告》。
三、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3.(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保障专用收据;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履行项目内容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时间和质量要求
承接 (略) (略) 签订协议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项目合同约定的成果,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五、预算金额
预算经费为*元以内,购买服务的 (略) (略) 2025年部门预算中列支。
六、注意事项:
请有意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于2025年1月15日以前将相关资料 (略) (略) 规 (略) 。
公告有效期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5日。
联系人:魏巧
邮箱:*@*q.com
电话:*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略) “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专题研究工作, (略) (略) 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的制度与政策研究》编制工作,现将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的制度与政策研究编制服务。
二、工作任务
(略) 水利发展改革现状与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云 (略) 改革经验做法,正确分析 (略) 面临的形势,认 (略) 发展改革面临的新老问题,分 (略) 水利发展改革存在的短板与薄弱环节,研究提 (略) 市情、水情的重点领域改革方向, (略) 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的政策与制 (略) 。形成《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的制度与政策研究报告》。
三、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3.(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保障专用收据;新成立公司如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履行项目内容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时间和质量要求
承接 (略) (略) 签订协议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项目合同约定的成果,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五、预算金额
预算经费为*元以内,购买服务的 (略) (略) 2025年部门预算中列支。
六、注意事项:
请有意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于2025年1月15日以前将相关资料 (略) (略) 规 (略) 。
公告有效期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5日。
联系人:魏巧
邮箱:*@*q.com
电话:*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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