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龙头企业遴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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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龙头企业遴选公示

根据甘肃省药品 (略) 、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 (略) 等1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药监发〔2021〕149号)及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龙头企业遴选标准,经近期企业申请和现场检查验收,“甘肃陇 (略) ”和“甘肃 (略) ”符合遴选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1月10日始至2025年1月17日止。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931—#,093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7号

邮编:#



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1月10日


根据甘肃省药品 (略) 、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 (略) 等1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药监发〔2021〕149号)及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龙头企业遴选标准,经近期企业申请和现场检查验收,“甘肃陇 (略) ”和“甘肃 (略) ”符合遴选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1月10日始至2025年1月17日止。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931—#,093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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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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