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减量增效”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减量增效”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1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4
项目名称: (略) 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减量增效”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5年01月11日至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品目:C*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2、采购包预算/限价金额:*元;
3、计划编号:**;
4、监督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028-*;
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服务满6个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项目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名称: (略) 温江 (略) 本级
地址: (略) (略) 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中 (略) 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报名咨询)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811(文件咨询)
四川 (略)
2025年01月10日
(略) 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减量增效”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1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4
项目名称: (略) 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减量增效”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5年01月11日至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品目:C*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2、采购包预算/限价金额:*元;
3、计划编号:**;
4、监督单位: (略) (略) ,联系电话:028-*;
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服务满6个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项目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名称: (略) 温江 (略) 本级
地址: (略) (略) 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中 (略) 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报名咨询)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811(文件咨询)
四川 (略)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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