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
综合楼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综合楼电梯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 ||
(略) 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 18: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永 (略) 8号4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永 (略) 8号4楼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柳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蓬壶镇壶中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老师,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柳青,联系电话:0595-* |
项目概况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综合楼电梯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YC*S
项目名称: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综合楼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
1 |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综合楼电梯采购 | 1项 |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电梯到货进场后90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参与价格扣除(若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①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5%);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③小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所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享受与本表条款1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办法。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系制造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为非制造商时,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到福建鑫盛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获取采购文件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q.com邮箱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获取采购文件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 (略) 8号4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 (略) 8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地址:永春县蓬壶镇壶中村
联系方式:苏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盛 (略)
地 址: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联系方式:杨柳青,联系电话: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
电 话: 059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综合楼电梯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 ||
(略) 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 18: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永 (略) 8号4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永 (略) 8号4楼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柳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蓬壶镇壶中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老师,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柳青,联系电话:0595-* |
项目概况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综合楼电梯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YC*S
项目名称: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综合楼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
1 |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综合楼电梯采购 | 1项 |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电梯到货进场后90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参与价格扣除(若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①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5%);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③小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所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享受与本表条款1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办法。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系制造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为非制造商时,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到福建鑫盛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获取采购文件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q.com邮箱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获取采购文件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 (略) 8号4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 (略) 8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地址:永春县蓬壶镇壶中村
联系方式:苏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盛 (略)
地 址: (略)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联系方式:杨柳青,联系电话: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
电 话: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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