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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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
(略) 域 浦城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22: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11日至2025年01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开标厅)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鹏辉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浦城 (略) 4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059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518号综合楼(恩特楼)402-404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鹏辉*、0591-*
附件:
附件1 报名表(空白)11.docx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略) ( (略) (略) (略) 518号恩特楼A-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

年限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磋商

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1年

*

2000

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1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 (略) ( (略) (略) (略) 518号恩特楼A-402)

方式:供应商报名期限:请于[2025年 1月 11 日至2025年1月17日],[每天8:30到12:00,14:00到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代理机构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18号恩特楼A-402)。通过转账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要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略) 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26.com)代理机构。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杨桥支行

银行账号:**

邮箱:*@*26.com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磋商保证金”。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磋商响应声明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上一季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1投标

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特定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名称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资格承诺(若有)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     

地址:浦城 (略) 434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18号综合楼(恩特楼)402-404单元            

联系方式:陈鹏辉*、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
(略) 域 浦城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22: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11日至2025年01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开标厅)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鹏辉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浦城 (略) 4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059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518号综合楼(恩特楼)402-404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鹏辉*、0591-*
附件:
附件1 报名表(空白)11.docx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略) ( (略) (略) (略) 518号恩特楼A-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

年限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磋商

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1年

*

2000

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1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 (略) ( (略) (略) (略) 518号恩特楼A-402)

方式:供应商报名期限:请于[2025年 1月 11 日至2025年1月17日],[每天8:30到12:00,14:00到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代理机构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18号恩特楼A-402)。通过转账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要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略) 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26.com)代理机构。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杨桥支行

银行账号:**

邮箱:*@*26.com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磋商保证金”。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磋商响应声明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上一季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1投标

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特定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名称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资格承诺(若有)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     

地址:浦城 (略) 434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18号综合楼(恩特楼)402-404单元            

联系方式:陈鹏辉*、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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