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水稳料和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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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水稳料和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水稳料和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备〔202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县通达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南县通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南县水稳料和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县经 (略) 。
2.3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略).04 平方米(合约112亩),总建筑面积为(略).5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厂房(略).56平方米,搅拌站1500平方米,分解加工车间3000平方米,辅助厂房(略).80平方米,仓库8731.20平方米,锅炉房400平方米,综合楼2600.00平方米,实验楼1200平方米,辅助用房300平方米,门卫室15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及广场、地磅以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工程,并配置搅拌机、运砂船、输送带、升降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变配电设备等。本次招标金额:(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 (略).76 万元,预备费 1125.84 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相关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2)财务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工程业绩且该项业绩的具体要求参数(如长度,面积,高度,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除外)的在投标阶段不作资格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提供相应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关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在 湖南 (略) 获取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 (略) 官网上发布。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县通达 (略) ;
地 址: (略) 南县三仙湖镇利群村办公楼1号栋101室;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街 (略) 159号922房;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水稳料和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备〔202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县通达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南县通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南县水稳料和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县经 (略) 。
2.3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略).04 平方米(合约112亩),总建筑面积为(略).5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厂房(略).56平方米,搅拌站1500平方米,分解加工车间3000平方米,辅助厂房(略).80平方米,仓库8731.20平方米,锅炉房400平方米,综合楼2600.00平方米,实验楼1200平方米,辅助用房300平方米,门卫室15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及广场、地磅以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工程,并配置搅拌机、运砂船、输送带、升降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变配电设备等。本次招标金额:(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 (略).76 万元,预备费 1125.84 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相关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2)财务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工程业绩且该项业绩的具体要求参数(如长度,面积,高度,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除外)的在投标阶段不作资格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提供相应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关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8日在 湖南 (略) 获取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 (略) 官网上发布。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县通达 (略) ;
地 址: (略) 南县三仙湖镇利群村办公楼1号栋101室;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街 (略) 159号922房;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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