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关于遴选玉米机械化育苗推广、种植示范服务新型经营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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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关于遴选玉米机械化育苗推广、种植示范服务新型经营主体的公告

为进 (略) 农业生产机械化使用、示范、推广、宣传等工作,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已购买5台全自动穴盘玉米育苗机,经过调试,已具备使用标准(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局遴选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生产机械化使用、示范、推广、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主体目标任务

(略) 范围内从事玉米育苗等粮油作物生产, (略) 内实现工商注册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遴选玉米育苗机机械化推广、示范服务新型经营主体5家。对遴选符合要求并落实机械化育苗及种植示范的新型经营主体,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无偿租借一台全自动穴盘玉米育苗机。

二、遴选新型主体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工商行政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2、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中必须有玉米育苗等粮油作物生产内容,年育苗量达*株以上,且具备放置及使用全自动穴盘玉米育苗机所需的场所,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铁棚。

3、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落实玉米机械化育苗及种植示范推广服务。

4、被“信用南宁”等 (略)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遴选程序和方式

(一)公告

(略) 农业技术推 (略) (略) 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申请报告形式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条件所列的相关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报名。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新型经营主体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

(四)评审

市农业技术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植物保护站、市土肥站等相关单位,根据报名新型经营主体资格条件评审,初步确定拟选的新型经营主体。

(五)公示

对拟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租借协议。

(六)有关说明

1、 (略) 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宣传等特征,本项目遴选的新型经营主体要具备从事本行业实力、有承担农业生产机械化使用、示范、推广、宣传等任务的能力和有社会责任心。

2、本公告未尽事宜,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

地址: (略) 横州镇茉莉花大道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二楼推广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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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 (略) 农业生产机械化使用、示范、推广、宣传等工作,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已购买5台全自动穴盘玉米育苗机,经过调试,已具备使用标准(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局遴选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生产机械化使用、示范、推广、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主体目标任务

(略) 范围内从事玉米育苗等粮油作物生产, (略) 内实现工商注册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遴选玉米育苗机机械化推广、示范服务新型经营主体5家。对遴选符合要求并落实机械化育苗及种植示范的新型经营主体,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无偿租借一台全自动穴盘玉米育苗机。

二、遴选新型主体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工商行政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2、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中必须有玉米育苗等粮油作物生产内容,年育苗量达*株以上,且具备放置及使用全自动穴盘玉米育苗机所需的场所,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铁棚。

3、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落实玉米机械化育苗及种植示范推广服务。

4、被“信用南宁”等 (略)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遴选程序和方式

(一)公告

(略) 农业技术推 (略) (略) 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申请报告形式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条件所列的相关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报名。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新型经营主体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

(四)评审

市农业技术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植物保护站、市土肥站等相关单位,根据报名新型经营主体资格条件评审,初步确定拟选的新型经营主体。

(五)公示

对拟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租借协议。

(六)有关说明

1、 (略) 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宣传等特征,本项目遴选的新型经营主体要具备从事本行业实力、有承担农业生产机械化使用、示范、推广、宣传等任务的能力和有社会责任心。

2、本公告未尽事宜,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

地址: (略) 横州镇茉莉花大道 (略) 农业技术推广站二楼推广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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