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团建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采购项目第二次零散采购公告
光明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团建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采购项目第二次零散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略) 202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团建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采购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CD-(略)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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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5-01-13 10:30:00 至 2025-01-15 17:00:00 | 报价时间 | 2025-01-16 09:00:00 至 2025-01-16 17:00:00 | ||||
采购内容 | 通过团建和学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项目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 (略) 保障金的项目有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平台保障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项目相关公告以及项目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报价截止后撤销其报价的; 2.获取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成交人不配合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其他因成交人的原因被认定取消成交资格的。 (四)报名要求(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资质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略) ,须取得 (略) (总所) (略) 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 (略)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参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 (五)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报价机会仅为1次,供应商应谨慎提交报价,由于错传、漏传、填错等原因导致的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确定成交候选人 1.本项目以最低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无效报价 1.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项目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报价无效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响应,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项目事宜;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项目;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8)不同供应商的保障金/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失败情形 1.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零散采购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平台使用费 1. (略) 服务商云采 (略) (略) 使用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5%(四舍五入取整数)。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项目公告等相 (略) 使用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 (略) 使用费。 (十)联系方式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略) ”,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 ||||||
项目附件 | 请登录后下载文件 |
项目名称 | (略) (略) 202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团建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采购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CD-(略)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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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5-01-13 10:30:00 至 2025-01-15 17:00:00 | 报价时间 | 2025-01-16 09:00:00 至 2025-01-16 17:00:00 | ||||
采购内容 | 通过团建和学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项目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 (略) 保障金的项目有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平台保障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项目相关公告以及项目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报价截止后撤销其报价的; 2.获取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成交人不配合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其他因成交人的原因被认定取消成交资格的。 (四)报名要求(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资质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略) ,须取得 (略) (总所) (略) 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 (略)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参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 (五)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报价机会仅为1次,供应商应谨慎提交报价,由于错传、漏传、填错等原因导致的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确定成交候选人 1.本项目以最低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无效报价 1.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项目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报价无效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响应,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项目事宜;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项目;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8)不同供应商的保障金/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失败情形 1.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零散采购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平台使用费 1. (略) 服务商云采 (略) (略) 使用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5%(四舍五入取整数)。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项目公告等相 (略) 使用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 (略) 使用费。 (十)联系方式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略) ”,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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