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分公司竞价采购煤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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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分公司竞价采购煤炭公告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晋控天 (略) 中鼎分公司

竞价采购煤炭公告

(略) 场经营秩序,请供应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 (略) 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供应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单位

河南晋控天 (略) 中鼎分公司

(二)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类别

交货地

运输方式

价格类型

委托

数量

(吨)

基价(元/吨)

每次最小降价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降价幅度
(元/吨)

一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二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三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四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五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六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三)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水分(%)

硫分(%)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t,v,ad(cal/g)

粒度

挥发分

(%)

一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二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三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四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五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六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运输方式:公路到厂(天庆公司煤库)

供货时间: (略) 通知按要求供应。

(四)报价、结算

1.报价:吨煤到厂单价,此价格需注明承兑价/现金价,含煤价、装卸车、运输、短倒、税金、风险等到达采购人项目地点全部费用。

结算:按合同周期一票制结供货完成后,双方确认结算量。供货方在接到结算单后于1个工作日内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及时开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如供货方虚开增值税发票或发票不能抵扣等税务问题,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格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的资格和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要求的资质;

3、供 (略) 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略) 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12-11 12:00前

三、保证金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会员通过线下支付方式在参与投标中冻结相应的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

2.为确保交易顺利开展。参与竞价交易的单 (略) 银、 (略) 缴纳*元投标保证金。

平台账户名称: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晋城分行

账户号码:2801 0078 8019 0000 1503

3.参与交易的会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无法投标报价。

4.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

5.因自然灾害、政府行政行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4.严格按照本次《竞价采购煤炭公告》规定时间完成履约,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5.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默认为对本竞价公告内容所有条款认可。

四、交易事项

(一) (略) :

晋 (略)

http://**-pro/#/login

(二)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三)交易时间

一标段:2024-12-11 15:00

二标段:2024-12-11 15:00

三标段:2024-12-11 15:00

四标段:2024-12-11 15:00

五标段:2024-12-11 15:00

六标段:2024-12-11 15:00

(四)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仅作为受托方进行竞价采购工作,最终结果确定以及合同签订、收货、结算付款等工作由河南晋控天 (略) 中鼎分公司负责。

六、交易交收

(一)交货地点:天庆公司煤库

(二)交货方式

卖方运输方式需满 (略) 运输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三)交收确认期限

供货时间和供货量按合同约定执行。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双方填写《 (略) 煤炭交易交收单》并加盖印章,平台收到双方盖章的《 (略) 煤炭交易交收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保证金。《 (略) 煤炭交易交收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四)交收期限

2024年12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

(五)交收考核

供货周期内,按实际到货量据实结算。到货量≥95%,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执行;供货周期内,80%≤实际到货量<95%,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每吨扣减5元结算;供货周期内,60%≤实际到货量<80%,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每吨扣减10元结算;供货周期内,实际到货量<60%的,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每吨扣减20元结算。煤款不足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最多将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合同签订后没有供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本考核均为含税价。如因卖方供应的煤炭出现质量应及时改善质量,若连续两天不合格则买方可要求暂停供应,兑现率正常考核;如因买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兑现率达不到95%,兑现率不予考核。

七、货款结算

结算:一票到厂,发货完毕,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天现金结算付款。

八、煤质验收

(一)入厂煤炭质检考核

1.煤炭车辆到厂后,天庆公司安排 (略) 质检中心进行化验,如对化验结果存在异议,供货方需于煤质检验报告单出具2日内提出复检,双方按流程进行复检,水份以初次取样指标为准。复检报告为当批次煤结算唯一依据。

2.天庆公司化验每天出具煤质检验报告单,同时发送至相关部门及供煤单位,该检验报告单作为当天批次煤煤款结算的唯一依据, (略) 过磅单为计量依据。结算价格除特殊情况,原则上按照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按月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次月结算,特殊情况指:所供煤炭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将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结算。

燃料煤质量标准与奖惩:

1.发热量:全天综合样合格,无单车抽检不合格车次的,全天验收结果以综合样分析结果来结算;若有单车抽检不合格车次的,以单车抽检不合格车次发热量的平均值与全天验收结果的综合平均值作为当批分析结果为依据。发热量每低验收指标 1 大卡,按当日采购批次煤炭结算总量每吨扣减当期每大卡煤价的 2 倍,不足 1 大卡的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发热量低于验收标准超过500 大卡的,全天煤炭到厂量不结算。

2.总 硫:车车取样测硫含量,单车硫含量>2.0%,不予卸车,退返出厂。全天综合样硫含量>2.0%,每超标0.1%,扣减采购煤炭总量的1.5%,不足0.1%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3.全水分:每超标1%,扣减当日采购批次煤炭总量的2%,不足1%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4.粒 度:限上粒度比每超标1%,扣减当日采购批次煤炭总量的1%,不足1%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中间粒度比每降低1%,扣减当日采购批次煤炭结算总量的0.1%,不足1%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5.燃料煤一个批次的结算金额=(总量-扣水-扣硫-扣粒度)×(单价-当期每大卡煤价的2倍×发热量折扣)

九、其它

(一)违约责任

1、*、*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正常执行,如因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2、卖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按照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变更或解除提出方需出具书面信函,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新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2、签订合同前,卖方应准备充足可靠的煤源,并按照买方日常调运计划,提前做好拉运前准备工作,如因现场需要买方调整调度计划,卖方需按照调整后的调度计划保证拉运。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卖方有掺假作弊等行为的,买方有权中止合同,要求卖方纠正其违约行为;若卖方拒不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4、卖方必须遵守买方安全、环保管理及有关廉洁的各项规定。不可抗力免责本合同不可抗力免责是指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可以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争议解决

1、供货时间和供货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2、中标后, (略) 生产要求确定具体每日的供货数量及供货时间,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3、天庆公司可根据生产需求情况随时调整拉运量。

4、煤质化验以买方化验结果为准,卖方可对当天来煤采样、制样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买方保留一份存查样(仲裁样),卖方如对当日结果有异议需进行仲裁时,以买方出具化验结果之日计两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出书面鉴定申请。仲裁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有煤质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化验室进行仲裁鉴定。如到第三方化验室进行仲裁鉴定,涉及费用暂由卖方垫付。如鉴定结果与买方化验结果相差值在±200大卡/千克,则以买方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鉴定费用由卖方承担;如鉴定结果与买方化验结果相差值超过±200大卡/千克,则以鉴定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鉴定费用由买方承担。

5、若因煤质原因影响生产或不安全事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6、卖方必须遵守买方煤场管理及厂 (略) 管理的各项规定。卖方监督各自的拉煤车辆加盖篷布,按规定速度行驶,避免厂 (略) 扬尘。否则买方有权对卖方的违规行为进 (略) 罚,并直接从煤款中扣除。

7、卖方签订合同前必须充 (略) 场,准备可靠充足的煤源,并且熟悉买方煤场、车辆运输等情况,服从买方调运计划,均衡发运,避免由此给卖方造成调运考核。

8、卖方应遵守买方安全环保管控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保证新能源及国六车辆运力,禁止使用国五以下车辆。

9、卖方监督做好各自的运煤车司机与卸煤人员的安全工作。如因非买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件由卖方全权负责,与买方无关。

10、 (略) 场突然波动等情况,买方提前两天通知卖方停止本合同的执行,直至买方出具新的合同条款。

11、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买方所 (略) 提起诉讼。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1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十、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彭天瑞 卫华

电话:* *

晋 (略) :

王 浩 姜 凯

电话: * *

2024年12月10日

,河南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晋控天 (略) 中鼎分公司

竞价采购煤炭公告

(略) 场经营秩序,请供应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 (略) 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供应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单位

河南晋控天 (略) 中鼎分公司

(二)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类别

交货地

运输方式

价格类型

委托

数量

(吨)

基价(元/吨)

每次最小降价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降价幅度
(元/吨)

一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二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三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四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五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六标段

无烟末煤

天庆公司煤库

公路运输

含税到厂价

3000

595

1

不限

(三)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水分(%)

硫分(%)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t,v,ad(cal/g)

粒度

挥发分

(%)

一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二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三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四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五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六标段

≤9

≤2

≥5000

0-6mm≥70%

10mm≤3%

6~10%

运输方式:公路到厂(天庆公司煤库)

供货时间: (略) 通知按要求供应。

(四)报价、结算

1.报价:吨煤到厂单价,此价格需注明承兑价/现金价,含煤价、装卸车、运输、短倒、税金、风险等到达采购人项目地点全部费用。

结算:按合同周期一票制结供货完成后,双方确认结算量。供货方在接到结算单后于1个工作日内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及时开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如供货方虚开增值税发票或发票不能抵扣等税务问题,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格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的资格和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要求的资质;

3、供 (略) 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略) 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12-11 12:00前

三、保证金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会员通过线下支付方式在参与投标中冻结相应的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

2.为确保交易顺利开展。参与竞价交易的单 (略) 银、 (略) 缴纳*元投标保证金。

平台账户名称: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晋城分行

账户号码:2801 0078 8019 0000 1503

3.参与交易的会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无法投标报价。

4.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

5.因自然灾害、政府行政行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4.严格按照本次《竞价采购煤炭公告》规定时间完成履约,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5.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默认为对本竞价公告内容所有条款认可。

四、交易事项

(一) (略) :

晋 (略)

http://**-pro/#/login

(二)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三)交易时间

一标段:2024-12-11 15:00

二标段:2024-12-11 15:00

三标段:2024-12-11 15:00

四标段:2024-12-11 15:00

五标段:2024-12-11 15:00

六标段:2024-12-11 15:00

(四)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晋控英世达供应链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仅作为受托方进行竞价采购工作,最终结果确定以及合同签订、收货、结算付款等工作由河南晋控天 (略) 中鼎分公司负责。

六、交易交收

(一)交货地点:天庆公司煤库

(二)交货方式

卖方运输方式需满 (略) 运输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三)交收确认期限

供货时间和供货量按合同约定执行。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双方填写《 (略) 煤炭交易交收单》并加盖印章,平台收到双方盖章的《 (略) 煤炭交易交收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保证金。《 (略) 煤炭交易交收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四)交收期限

2024年12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

(五)交收考核

供货周期内,按实际到货量据实结算。到货量≥95%,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执行;供货周期内,80%≤实际到货量<95%,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每吨扣减5元结算;供货周期内,60%≤实际到货量<80%,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每吨扣减10元结算;供货周期内,实际到货量<60%的,结算价格按合同价每吨扣减20元结算。煤款不足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最多将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合同签订后没有供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本考核均为含税价。如因卖方供应的煤炭出现质量应及时改善质量,若连续两天不合格则买方可要求暂停供应,兑现率正常考核;如因买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兑现率达不到95%,兑现率不予考核。

七、货款结算

结算:一票到厂,发货完毕,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天现金结算付款。

八、煤质验收

(一)入厂煤炭质检考核

1.煤炭车辆到厂后,天庆公司安排 (略) 质检中心进行化验,如对化验结果存在异议,供货方需于煤质检验报告单出具2日内提出复检,双方按流程进行复检,水份以初次取样指标为准。复检报告为当批次煤结算唯一依据。

2.天庆公司化验每天出具煤质检验报告单,同时发送至相关部门及供煤单位,该检验报告单作为当天批次煤煤款结算的唯一依据, (略) 过磅单为计量依据。结算价格除特殊情况,原则上按照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按月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次月结算,特殊情况指:所供煤炭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将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结算。

燃料煤质量标准与奖惩:

1.发热量:全天综合样合格,无单车抽检不合格车次的,全天验收结果以综合样分析结果来结算;若有单车抽检不合格车次的,以单车抽检不合格车次发热量的平均值与全天验收结果的综合平均值作为当批分析结果为依据。发热量每低验收指标 1 大卡,按当日采购批次煤炭结算总量每吨扣减当期每大卡煤价的 2 倍,不足 1 大卡的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发热量低于验收标准超过500 大卡的,全天煤炭到厂量不结算。

2.总 硫:车车取样测硫含量,单车硫含量>2.0%,不予卸车,退返出厂。全天综合样硫含量>2.0%,每超标0.1%,扣减采购煤炭总量的1.5%,不足0.1%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3.全水分:每超标1%,扣减当日采购批次煤炭总量的2%,不足1%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4.粒 度:限上粒度比每超标1%,扣减当日采购批次煤炭总量的1%,不足1%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中间粒度比每降低1%,扣减当日采购批次煤炭结算总量的0.1%,不足1%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5.燃料煤一个批次的结算金额=(总量-扣水-扣硫-扣粒度)×(单价-当期每大卡煤价的2倍×发热量折扣)

九、其它

(一)违约责任

1、*、*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正常执行,如因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2、卖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按照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变更或解除提出方需出具书面信函,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新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2、签订合同前,卖方应准备充足可靠的煤源,并按照买方日常调运计划,提前做好拉运前准备工作,如因现场需要买方调整调度计划,卖方需按照调整后的调度计划保证拉运。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卖方有掺假作弊等行为的,买方有权中止合同,要求卖方纠正其违约行为;若卖方拒不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4、卖方必须遵守买方安全、环保管理及有关廉洁的各项规定。不可抗力免责本合同不可抗力免责是指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可以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争议解决

1、供货时间和供货量按合同约定执行。

2、中标后, (略) 生产要求确定具体每日的供货数量及供货时间,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3、天庆公司可根据生产需求情况随时调整拉运量。

4、煤质化验以买方化验结果为准,卖方可对当天来煤采样、制样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买方保留一份存查样(仲裁样),卖方如对当日结果有异议需进行仲裁时,以买方出具化验结果之日计两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出书面鉴定申请。仲裁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有煤质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化验室进行仲裁鉴定。如到第三方化验室进行仲裁鉴定,涉及费用暂由卖方垫付。如鉴定结果与买方化验结果相差值在±200大卡/千克,则以买方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鉴定费用由卖方承担;如鉴定结果与买方化验结果相差值超过±200大卡/千克,则以鉴定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鉴定费用由买方承担。

5、若因煤质原因影响生产或不安全事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6、卖方必须遵守买方煤场管理及厂 (略) 管理的各项规定。卖方监督各自的拉煤车辆加盖篷布,按规定速度行驶,避免厂 (略) 扬尘。否则买方有权对卖方的违规行为进 (略) 罚,并直接从煤款中扣除。

7、卖方签订合同前必须充 (略) 场,准备可靠充足的煤源,并且熟悉买方煤场、车辆运输等情况,服从买方调运计划,均衡发运,避免由此给卖方造成调运考核。

8、卖方应遵守买方安全环保管控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保证新能源及国六车辆运力,禁止使用国五以下车辆。

9、卖方监督做好各自的运煤车司机与卸煤人员的安全工作。如因非买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件由卖方全权负责,与买方无关。

10、 (略) 场突然波动等情况,买方提前两天通知卖方停止本合同的执行,直至买方出具新的合同条款。

11、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买方所 (略) 提起诉讼。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1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十、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彭天瑞 卫华

电话:* *

晋 (略) :

王 浩 姜 凯

电话: * *

2024年12月10日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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