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年度衢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培训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5-2026年度衢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培训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略) (略) 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姜先生(0570-(略))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5-202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培训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QCGK(略)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一-综合性培训场所 | 无 | (略) 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二-专业培训场所 | 无 | (略) 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1 | 基本要求 |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的, (略) (总机构)和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2 | 基本要求 | 若具体 (略) (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
3 | 基本要求 | 承诺响应表 |
4 | 基本要求 |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餐饮外包的还需提供餐饮外包协议及外包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承诺函扫描件)(不提供餐饮的除外) |
5 | 基本要求 | 经核准的消防情况登记表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标项二以及三定方案中承担相应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除外) |
6 | 基本要求 | “信用中国”(http://**.cn)查询截图 |
7 | 基本要求 | “中国 (略) ”(http://**)查询截图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1月13日-2026年12月3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略) 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就“2025-202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培训服务框架协议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欢迎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17时00分00秒
2、供应商申请地点: (略) (http://**-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dustryCode=KJXY,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 (略) (http://**)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 (略) ——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3、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和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和操作手册详见http://**#/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61&topicId=1879)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总协调人、对外联系人、住宿费、伙食费、其它费用等承诺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 (略) 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略) 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 (略) 理。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 (略) 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2、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 (略) 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4、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入围供应商按照承诺的价格,按要求在结算时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政府采购会议服务合同(结算单)等。入围 (略) 起草政府采购会议服务合同(结算单)后报采购人审核,双方确认完成在系统电子备案后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进行结算。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无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附件:
提交申请地址:
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5-2026年度衢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培训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略) (略) 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姜先生(0570-(略))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5-202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培训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QCGK(略)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一-综合性培训场所 | 无 | (略) 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二-专业培训场所 | 无 | (略) 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1 | 基本要求 |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的, (略) (总机构)和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2 | 基本要求 | 若具体 (略) (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
3 | 基本要求 | 承诺响应表 |
4 | 基本要求 |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餐饮外包的还需提供餐饮外包协议及外包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承诺函扫描件)(不提供餐饮的除外) |
5 | 基本要求 | 经核准的消防情况登记表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标项二以及三定方案中承担相应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除外) |
6 | 基本要求 | “信用中国”(http://**.cn)查询截图 |
7 | 基本要求 | “中国 (略) ”(http://**)查询截图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1月13日-2026年12月3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略) 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就“2025-202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培训服务框架协议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欢迎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17时00分00秒
2、供应商申请地点: (略) (http://**-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dustryCode=KJXY,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 (略) (http://**)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 (略) ——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3、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和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和操作手册详见http://**#/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61&topicId=1879)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总协调人、对外联系人、住宿费、伙食费、其它费用等承诺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 (略) 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略) 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 (略) 理。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 (略) 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2、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 (略) 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4、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入围供应商按照承诺的价格,按要求在结算时向采购人提供发票、政府采购会议服务合同(结算单)等。入围 (略) 起草政府采购会议服务合同(结算单)后报采购人审核,双方确认完成在系统电子备案后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进行结算。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无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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