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全域整治肖王安置点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含建筑设计
长安镇全域整治肖王安置点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含建筑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全域整治肖王安置点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含建筑设计),招标人为海宁 (略) ,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西侧,G525国道南侧,三里塘港东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本次设计地块内主要为农村自建安置用房,同时建设与项目配套的附属项目(包括景观绿化和铺装工程、 (略) 政工程、综合管线、围墙、零星工程、临时设施项目( (略) 、排水等)等)。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全部施工图设计(含结施、桩基、强电、弱电、水施(含消防)、附属工程(包括景观绿化和铺装工程、 (略) 政工程、综合管线、围墙、零星工程、临时设施项目( (略) 、排水等))等)。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技术解释、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4本项目设计必须严格按照联系单及设计任务书进行限额设计。
2.5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7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确认后10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有效注册于投标单位;
3.4浙江省外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中标单位在中标后还需在海宁设立工作联络点。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3 日至2025年 1 月22 日17:00,登#“浙江江南 (略) ”,通过“ (略) 小型工 (略) ”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期间每日09 时至 11 时00分,14 时至 17时00分,前往浙江正大 (略) ( (略) (略) 436号保安大厦10楼)进行线下登记(法定节假日除外)。
4.2线下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4)设计资质证书;(5)浙江省外单位须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以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1-23 14: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送达至 (略) 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略) 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h和浙江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 (略)
地 址: (略) 长安镇 地 址: (略) (略) 436号保安大厦10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查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2025年1 月13 日
监督部门: (略) 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3-#
长安镇全域整治肖王安置点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含建筑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全域整治肖王安置点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含建筑设计),招标人为海宁 (略) ,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西侧,G525国道南侧,三里塘港东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本次设计地块内主要为农村自建安置用房,同时建设与项目配套的附属项目(包括景观绿化和铺装工程、 (略) 政工程、综合管线、围墙、零星工程、临时设施项目( (略) 、排水等)等)。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全部施工图设计(含结施、桩基、强电、弱电、水施(含消防)、附属工程(包括景观绿化和铺装工程、 (略) 政工程、综合管线、围墙、零星工程、临时设施项目( (略) 、排水等))等)。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技术解释、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4本项目设计必须严格按照联系单及设计任务书进行限额设计。
2.5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7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确认后10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4)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有效注册于投标单位;
3.4浙江省外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中标单位在中标后还需在海宁设立工作联络点。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3 日至2025年 1 月22 日17:00,登#“浙江江南 (略) ”,通过“ (略) 小型工 (略) ”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期间每日09 时至 11 时00分,14 时至 17时00分,前往浙江正大 (略) ( (略) (略) 436号保安大厦10楼)进行线下登记(法定节假日除外)。
4.2线下登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4)设计资质证书;(5)浙江省外单位须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以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1-23 14: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送达至 (略) 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略) 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h和浙江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 (略)
地 址: (略) 长安镇 地 址: (略) (略) 436号保安大厦10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查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2025年1 月13 日
监督部门: (略) 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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