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屯昌县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服务公告
关于采购屯昌县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服务公告
关于采购屯昌县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服务
项目的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服务项目
二、业主单位
屯昌县营商 (略)
三、项目地点
屯昌县政务服务大厅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屯昌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窗口受理、证件发放、各类材料归档、现场踏勘、审批辅助等业务服务。通过采购购买服务项目,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达到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的目标。
五、项目规模
本项目通过项目外包,提供不少于30名服务人员,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含税价,由中标单位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六、合作时间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七、参与比选的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营业执照。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证照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单位注册日期未满3年的按实际注册日期提供。
3.比选单位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明材料需提供 (略) 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价,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报价单位根据采购要求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报价单位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由于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 (略) 理。
3.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报价单位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九、评审办法和程序
1.评审委员会由营商 (略) 班子成员组成。
2.评审标准
按照评分表(附件)内容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得分有二家或以上单位同分的,进行第二轮评审,择日抽签摇号确定最终中标人。
3.按照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参选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审出各参选人的总分,全部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4.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第三方企业可于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27日上午11:30分前将报名比选资 (略) 行政办公室。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无违纪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公司业绩、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周五)11时30分。
2.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进行报名(邮寄地址:屯昌县屯城 (略) 257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右起第二间办公室,林女士收,联系电话:0898-*),逾期不再受理。
屯昌县营商 (略)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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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服务项目
二、业主单位
屯昌县营商 (略)
三、项目地点
屯昌县政务服务大厅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屯昌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窗口受理、证件发放、各类材料归档、现场踏勘、审批辅助等业务服务。通过采购购买服务项目,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达到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的目标。
五、项目规模
本项目通过项目外包,提供不少于30名服务人员,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含税价,由中标单位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六、合作时间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七、参与比选的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营业执照。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证照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单位注册日期未满3年的按实际注册日期提供。
3.比选单位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明材料需提供 (略) 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价,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报价单位根据采购要求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报价单位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由于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 (略) 理。
3.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报价单位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九、评审办法和程序
1.评审委员会由营商 (略) 班子成员组成。
2.评审标准
按照评分表(附件)内容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得分有二家或以上单位同分的,进行第二轮评审,择日抽签摇号确定最终中标人。
3.按照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参选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审出各参选人的总分,全部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4.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第三方企业可于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27日上午11:30分前将报名比选资 (略) 行政办公室。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无违纪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公司业绩、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周五)11时30分。
2.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进行报名(邮寄地址:屯昌县屯城 (略) 257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右起第二间办公室,林女士收,联系电话:0898-*),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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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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