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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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遵循诚信、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的方 (略) (略) 污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情况

竞争性磋商主体: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污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明细请点击下方链接获取

http://**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环境保护监测;(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附检测能力范围——水质、空气);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面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文件报送及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方式: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单位的电子邮箱(*@*63.com)进行报名,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有效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3.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有意参与磋商的企业报名情况,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1月21日15:00
(略) (略) 行政楼三楼示教室
开标方式

院内专家库随机抽选评审专家。

资质要求
1.如参与者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略) 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8.不允许投标方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产品转包给他人;

9.服务承诺。

投标文件要求

1.请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的各项内容,确认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并按招标公告的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书;
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投标人应提供包含正本在内的5份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加以密封, (略) 应有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简介(附资质);
2.投标品种报价明细表(按招标清单报价);
3.投标品种说明一览表;
4.实施组织方案及服务计划;
5.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品种授权书、资质);

6.相关业绩(近三年)。

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 (略) (略) 公众号。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众号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及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长庆东街206号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林科长 #

招标流程咨询联系方式:徐科长 0952-#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遵循诚信、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的方 (略) (略) 污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情况

竞争性磋商主体: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污水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明细请点击下方链接获取

http://**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环境保护监测;(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附检测能力范围——水质、空气);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面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文件报送及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方式: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单位的电子邮箱(*@*63.com)进行报名,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有效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3.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有意参与磋商的企业报名情况,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1月21日15:00
(略) (略) 行政楼三楼示教室
开标方式

院内专家库随机抽选评审专家。

资质要求
1.如参与者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略) 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8.不允许投标方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产品转包给他人;

9.服务承诺。

投标文件要求

1.请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的各项内容,确认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并按招标公告的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书;
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投标人应提供包含正本在内的5份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加以密封, (略) 应有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简介(附资质);
2.投标品种报价明细表(按招标清单报价);
3.投标品种说明一览表;
4.实施组织方案及服务计划;
5.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品种授权书、资质);

6.相关业绩(近三年)。

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 (略) (略) 公众号。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众号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及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长庆东街206号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林科长 #

招标流程咨询联系方式:徐科长 0952-#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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