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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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YC-*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C-*SZ-*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站项 (略) 发 (略) 以应发改审批﹝2023﹞39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城区及乡镇。
建设规模:主 (略) (略) 现有停车场配建新能源充电桩, (略) 停车场并配建新能源充电桩。新增充电桩572个,停车位1690个,同时建设门房、场地硬化、供配电、监控、消防等配套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停车场并配建新能源充电桩约200个,同时建设门房、场地硬化、供配电、监控、消防、停车收费系统等配套设施。)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03
合同估算价:5254.*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合计满足即可);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1.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投资额300 (略) 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或EPC或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6号
地址:
(略) 汉宜大道60-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易紫晖
联系人:
艾辉
电话:
0712-*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1月13日
备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YC-*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C-*SZ-*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站项 (略) 发 (略) 以应发改审批﹝2023﹞39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城区及乡镇。
建设规模:主 (略) (略) 现有停车场配建新能源充电桩, (略) 停车场并配建新能源充电桩。新增充电桩572个,停车位1690个,同时建设门房、场地硬化、供配电、监控、消防等配套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停车场并配建新能源充电桩约200个,同时建设门房、场地硬化、供配电、监控、消防、停车收费系统等配套设施。)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03
合同估算价:5254.*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合计满足即可);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1.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投资额300 (略) 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或EPC或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6号
地址:
(略) 汉宜大道60-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易紫晖
联系人:
艾辉
电话:
0712-*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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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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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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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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