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略) 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宿迁 (略) (略) 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 (略) (略) 以宿迁高新备[2024]2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略) 京杭运河七号桥北
1.2 工程规模:
约922.#元
1.3 工 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 (略)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 (略)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二级养护标准。
养护期:二年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40%时,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超出部分工程价款待审计结束后支付);
第四次付款:工程审计结束后、管养期满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如管养期满,但工程质量修复问题未解决,则管养期顺延至工程质量修复问题全部解决,解决期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略) 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施工,主要内容:道路铺装、景观绿化、雨污水、室外亮化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92%。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3、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略) (略) 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4日 09:00至2025年01月21日 17:3 (略) 公共 (略) ( http://**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 (略) (略) 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 (略) 上开标, (略) 公共 (略) (http://**)的投标人业务 (略) 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逾期上传或者未 (略) (略)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 (略) 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 (略) (略) (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 (略)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督部门: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电话:052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 (略)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 (略) |
地 址: (略) 宿豫经 (略) 开发大道与江山大道交叉口 | 地 址: (略) (略) 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楼 |
联系人:魏婷林 | 联系人:赵飞飞 |
电 话:0527-# | 电 话:0527-#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 邮 编:# |
E-mail:/ | E-mail:/ |
2025年01月13日
(略) 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宿迁 (略) (略) 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 (略) (略) 以宿迁高新备[2024]2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略) 京杭运河七号桥北
1.2 工程规模:
约922.#元
1.3 工 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 (略)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 (略)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二级养护标准。
养护期:二年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40%时,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超出部分工程价款待审计结束后支付);
第四次付款:工程审计结束后、管养期满且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如管养期满,但工程质量修复问题未解决,则管养期顺延至工程质量修复问题全部解决,解决期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略) 京杭运河环境整治工程(七号桥以北段)施工,主要内容:道路铺装、景观绿化、雨污水、室外亮化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所有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进入评标的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92%。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3、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略) (略) 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4日 09:00至2025年01月21日 17:3 (略) 公共 (略) ( http://**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 (略) (略) 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 (略) 上开标, (略) 公共 (略) (http://**)的投标人业务 (略) 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逾期上传或者未 (略) (略)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 (略) 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 (略) (略) (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 (略)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监督部门: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电话:052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 (略)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 (略) |
地 址: (略) 宿豫经 (略) 开发大道与江山大道交叉口 | 地 址: (略) (略) 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楼 |
联系人:魏婷林 | 联系人:赵飞飞 |
电 话:0527-# | 电 话: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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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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