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源陂水源改造工程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永新县源陂水源改造工程(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新县源陂水源改造工程(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水新县 里田镇。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3733.32 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 699 日历天。即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 日,竣工日期为 2027 年 6 月 30 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1)拆除重建左岸泄洪兼冲砂闸、溢流坝、右岸泄洪兼冲砂闸和右岸引水闸;(2)左岸引水闸新增铺盖,并对左岸高地进行平整改造;(3)对水陂上游 100 至下游50m 范围进行清淤,并对清淤范围河道两岸进行护岸:(4)改造左岸进 (略) :(5)设置信息化设施、安全监测设施及工程管理与管理标准化设施。(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 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 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 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 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 认定意见。
(7)参加本次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该拟派建造师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规范公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
(8)根据《 (略) 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 (略) 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管理评价分和 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 (略) 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 发 布 之 日 起 至 2025 年 02 月 07 日9:00时 止 在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 站 ( 网 址 http://**)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05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2 月 07 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 (略) 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略) (略) 永新分中心(永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6.2开标时间: 2025 年 02 月 07 日 上午09时00分
6.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 (略) 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 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 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 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 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 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 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 责人、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 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6 施工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 号江西省水利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7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指近 10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是单个合同价 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 60%,三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 3 级及以上的水工建筑物, 四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为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
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之一,五是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及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验收
材料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2 项验收之一, 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
7.9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略) 场主体“黑名单 ”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0 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1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永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 电话:079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略) 永新县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 (略)
地 址: (略) 永新县
联 系 人:史女士
电 话:#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新支行
2、户名: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新县支行
3、户名: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新支行
4、户名: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新农村 (略)
永新县源陂水源改造工程(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新县源陂水源改造工程(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水新县 里田镇。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3733.32 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 699 日历天。即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 日,竣工日期为 2027 年 6 月 30 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1)拆除重建左岸泄洪兼冲砂闸、溢流坝、右岸泄洪兼冲砂闸和右岸引水闸;(2)左岸引水闸新增铺盖,并对左岸高地进行平整改造;(3)对水陂上游 100 至下游50m 范围进行清淤,并对清淤范围河道两岸进行护岸:(4)改造左岸进 (略) :(5)设置信息化设施、安全监测设施及工程管理与管理标准化设施。(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 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 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 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 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 认定意见。
(7)参加本次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该拟派建造师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规范公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
(8)根据《 (略) 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 (略) 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管理评价分和 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中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 (略) 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 发 布 之 日 起 至 2025 年 02 月 07 日9:00时 止 在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 站 ( 网 址 http://**)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05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2 月 07 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 (略) 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略) (略) 永新分中心(永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6.2开标时间: 2025 年 02 月 07 日 上午09时00分
6.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 (略) 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 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 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 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 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 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 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 责人、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 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6 施工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 号江西省水利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7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指近 10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是单个合同价 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 60%,三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 3 级及以上的水工建筑物, 四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为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
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之一,五是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及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验收
材料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2 项验收之一, 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
7.9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略) 场主体“黑名单 ”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0 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1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永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 电话:079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略) 永新县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 (略)
地 址: (略) 永新县
联 系 人: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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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新支行
2、户名: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新县支行
3、户名: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新支行
4、户名: (略) (略) 永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新农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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