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能正荣府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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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能正荣府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采购公告

清能正荣府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清能正荣府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清能正荣府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

1.2采购人:武汉 (略)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清能正荣府 (略) (略) (略) (略) ,胜海大道以东,汉口北大道以北。距离地铁21号线约400米距离, (略) 瞬息直抵武汉天地,紧邻 (略) 综合医疗体(规划中),项目体量*.00㎡,分三期开发,一期总建筑面积*.21㎡,二期总建筑面积*.79㎡,三期总建筑面积*.78㎡。项目预估金额*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采购人提供清能正荣府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具体包括:(1)对采购人相关财税资料进行整理、审核,分析公司整体税负;(2)对清能正荣府一期、二期、三期项目中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的问题给予具体分析及指导,分析、统计清能正荣府整体项目的收入和成本资料,出具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报告。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税务服务工作并出具报告;

2.4服务地点: 武汉胜海大道以东汉口北大道以北;

2.5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近3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 2022 年 1月 1 日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业绩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作为项目税务审核负责人完成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会员登录“ (略) ”,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 (略) —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 (略) ”)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会员登录“ (略) ”,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 (略) ”)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网址:http://**)、 (略) (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 (略)

地 址: (略) (略) 张家 (略) 55号

联 系 人: 张鹏

电 话: *

2025 年 1 月 13 日

清能正荣府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清能正荣府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清能正荣府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

1.2采购人:武汉 (略)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清能正荣府 (略) (略) (略) (略) ,胜海大道以东,汉口北大道以北。距离地铁21号线约400米距离, (略) 瞬息直抵武汉天地,紧邻 (略) 综合医疗体(规划中),项目体量*.00㎡,分三期开发,一期总建筑面积*.21㎡,二期总建筑面积*.79㎡,三期总建筑面积*.78㎡。项目预估金额*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采购人提供清能正荣府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具体包括:(1)对采购人相关财税资料进行整理、审核,分析公司整体税负;(2)对清能正荣府一期、二期、三期项目中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的问题给予具体分析及指导,分析、统计清能正荣府整体项目的收入和成本资料,出具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报告。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税务服务工作并出具报告;

2.4服务地点: 武汉胜海大道以东汉口北大道以北;

2.5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近3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 2022 年 1月 1 日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土地增值税测算专项服务业绩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作为项目税务审核负责人完成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会员登录“ (略) ”,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 (略) —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 (略) ”)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会员登录“ (略) ”,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 (略) ”)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网址:http://**)、 (略) (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 (略)

地 址: (略) (略) 张家 (略) 55号

联 系 人: 张鹏

电 话: *

2025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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