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通知

江 (略)

关于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

通知

四川江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

根据中共江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责的批复》(江机编发〔2024〕73号)精神,江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增加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评审的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审查和管理,现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对《江 (略) 关于更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机制的请示》(江财政〔2024〕395号)的批复,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施工单项合同价*元(含)以上,且 (略) 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竣工结算评审工作;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施工单项合同价*元以下的项目,由业主自行审 (略) 审核并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财评中心每年按备案项目总数的20%进行抽查。

二、工作要求

需备案项目在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一个月内将项目送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请各相关单位及时按照要求将项目资料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或备案,资料要求见附件。

附件:1.施工单项合同价*元(含)以上的项目送审资料清单

2.施工单项合同价*元以下的项目备案表

江 (略)

2025年1月9日


江 (略)

关于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

通知

四川江安经 (略) 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

根据中共江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责的批复》(江机编发〔2024〕73号)精神,江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增加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评审的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审查和管理,现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对《江 (略) 关于更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机制的请示》(江财政〔2024〕395号)的批复,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施工单项合同价*元(含)以上,且 (略) 年度审计计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竣工结算评审工作;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施工单项合同价*元以下的项目,由业主自行审 (略) 审核并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财评中心每年按备案项目总数的20%进行抽查。

二、工作要求

需备案项目在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一个月内将项目送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请各相关单位及时按照要求将项目资料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或备案,资料要求见附件。

附件:1.施工单项合同价*元(含)以上的项目送审资料清单

2.施工单项合同价*元以下的项目备案表

江 (略)

2025年1月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