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农业产业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现将《 (略) 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 (略) (略) (略) ,具体方式如下:
1.电话号码:0577-*、0577-*
2、通信地址: (略) (略) 广化街道龙瑞大厦1幢822,邮编*。
(略) (略) (略)
2025年1月13日
(略) 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 (略) 农业产业项目管理,规范农业产业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明确项目管理责任,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略)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资金设立的,用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行项目化管理的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第三条 按照“目标清晰、重点突出、绩效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储备、立项、项目实施、监管、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区 (略) 负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好农业产业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指导监督资金任务落地、绩效管理等。其中乡村产业发展科负责项目协调管理,组织项目的储备、立项评审、公告公示、下达建设计划、执行进度监督,组织验收等;牵头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储备库。局办公室(财务)负责预算资金分配及下达、预算执行督促,会同业务科室开展财政资金调配、整合,指导项目审计、绩效评价。项 (略) 业务科室负责编制项目申报指南,指导项目主体编制方案,承担项目实施管理、检查、审计、验收、绩效评价,提出资金拨付意见,收集整理台账资料。
第五条 街镇承担项目属地管理责任, (略) 项目的可行性、合法性、真实性审核,以及政策宣传、检查验收等综合协调工作,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管,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等。
第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申报,按计划和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对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护等全过程负责。
第三章 项目储备
第七条 农业产业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根据农业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方向、专项资金安排等情况,常年申报、分类储备、动态管理。
第八条 项目征集。区 (略) 各业务科室根据年度各类专项资金的扶持导向、任务清单,及时发布储备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开征集。
第九条 项目申报。各实施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编制储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略) 农业产业项目储备申报审核表》(见附件1)、《 (略) 农业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见附件2)等。
第十条 项目审核。街镇对项目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推荐;区 (略) 业务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资料审核、实地踏勘,复核后报乡村产业发展科;乡村产业发 (略) 相关科室进行评审,对项目建设主体资质、扶持状况、项目实施基础条件、技术可行性、绩效目标、用地等前置条件进行重点审核,提出入库意见。
第十一条 项目入库。通过入库评审的项目 (略) (略) 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类列入项目储备库。
第十二条 对当年未立项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未实施未变动的,继续留库;已变动的,及时调整更新;已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移除出库。
第四章 项目立项
第十三条 区 (略) 根据资金指标、任务 (略) 相关扶持政策,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遴选立项项目(已纳入上级项目清单或任务的,可直接进入立项环节)。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填写《 (略) 农业产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并对项目真实性作出承诺(见附件4);申报材料由街镇初审,报区 (略) 业务科室。
第十五条 区 (略) 业务科室会同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论证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经局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定通过, (略) (略) 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 (略) 下达建设计划。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项目单位不具备规定的法人资格;
2.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涉及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使用不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明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详、不符合要求的;
3.相同建设内容已在上级项目中立项的;
4.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使用违禁投入品,或存在违法用地的;
5.以往实施的项目执行不力,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或未通过验收的。
6.具有其他不宜立项情形的。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立项建设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如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调整时,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街镇审核,报区 (略) 发文同意。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内容与相关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双方职责,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规范财务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相关文件、项目实施各类合同、设计、图纸、资金使用台账、施工管理、项目总结、竣工决算材料、实施前中后照片等资料,落实专人登记保管。项目产生的各类支出凭据必须为合法有效凭证。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90 天内未启动项目实施的(因不可抗力除外),取消该项目立项资格和下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第六章 项目监管
第二十一条 街镇要加强项目日常管理,督促实施单位按照建设计划认真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第二十二条 区 (略) 业务科室要加强项目业务指导、管理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对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略) 分管领导, (略) 理意见,重大事 (略) 领导班子联席会议集体研究。
第二十三条 规范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包括中央、省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 (略)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对各类专项审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的责任主体,在3 年内不安排相关项目补助资金。
第七章 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第二十五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与下达的实施计划、批复的实施方案相
符,是否按计划完成;
2.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和标准;
3.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效益指标是否达到目标要求;
4.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设立项目专项明细核算,资金使用是否按实施方案、计划和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5.项目审价审计、相关文件材料和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6.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项目验收时,实施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 (略) 农业产业项目验收申报表》(见附件7);
2.项目总结报告;
3.项目申报资料;
4.项目立项文件及调整批复文件;
5.项目工程建设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验收单等资料;
6.项目财务资料;
7.项目审价报告(项目总投资*及以上项目需提供);
8.项目建设前、中、后对比照片,宣传资料等。
第二十七条 项目验收程序
1.自查。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及时对照建设计划进行自查,将验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整理成册,经街镇初审后,向区 (略) 业务科室提出验收申请。
2.项目审计。区 (略)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作为项目验收、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区级验收。区 (略) 业务科室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报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专家或相关部 (略) 级验收。验收组 (略) (略) 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验收结果由验收组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形成验收结论。
3.市级及以上验收。需市级及以上验收的项目,待区级验收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4.资料归档。市级或省级以上验收结束后,区 (略) 业务科室应将一套完整的验收材料留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 验收结果判定
1.合格项目: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建设内容90%以上、投资额80%以上(计算方法:投资额和建设内容没有完成的按实计算,超过的按计划计算,未经审批自行增加的不算)、财务规范、验收资料齐全的项目,判定为合格项目。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结算审价报告的项目,在街镇初验合格(项目建设计划完成90%;因项目招投标时中标标的下降导致总投资下浮,以实际工程审定费为准)的基础上, (略) (略) 业务科室验收。
2.不合格项目:对在规定的时间内计划建设内容完成率小于90%、投资额完成率小于80%的(计算方法同上),判定为不合格项目。对未经同意擅自延期、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的,一律判定为不合格项目。
3.结果运用。对合格项目,按投资额实际完成情况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下达项目奖补资金。对不合格项目,由验收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无法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要求或拒不整改的,取消项目补助。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部分或全部建设内容无法完成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区 (略) 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期、调整或取消项目任务。
第二十九条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给予一定预拨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予以结算终止。
第八章 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农业产业项目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方案和要求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可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实施成效和资金使用绩效。
第三十一条 绩效评价结果、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落实整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年度项目储备、立项的重要评审因素。
第三十二条 农业产业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或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略) ,取消后三年项目申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后五年项目申报资格。已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的,予以全额收回。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 (略) 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自行废止, (略) (略) 负责解释。
附件:1. (略) 农业产业项目储备申报审核表
2. (略) 农业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3. (略) 农业产业项目申报表
4.承诺书
5. (略) 农业产业项目立项审核表
6. (略) 农业产业项目整改通知
7. (略) 农业产业项目验收申报表
8. (略) 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表
附件1
(略) 农业产业项目储备申报审核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 |||
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
1. 项目是否已申报其他各类补助(有请说明): 2.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则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街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储备评审意见: |
附件2
(略) 农业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 |||||||||
实施单位 | |||||||||
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
项目建设地点 | 建设期限 | ||||||||
土地性质 或来源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规模(数量) | 计划投资(万元) |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万元) | 进度安排 | |||||
绩效目标 | |||||||||
附件3
(略) 农业产业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地点 | |||
主要建设内容 | |||
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则承担一切责任,且申报未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重复,)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审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承 诺 书
(略) (略) :
我单位申报20 年 项目,项目计划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自筹 万元,现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项目申报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完全真实,不存在任何虚假资料,项目涉及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使用合法,无未经批准擅自倾倒渣土获利事实的,不存在违规使用土地现象。
(2)本项目不存在多部门、多头申报,所有建设内容均为首次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3)保证本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和造价真实,不虚增、不虚报。
(4)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近三年内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纪录;无严重违规现象。
(5)如项目通过立项,保证自筹资金足额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成项目各项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如有调整及时报属地镇街(平台)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涉及所有票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支付方式规范,项目相关台账资料规范完整。
(6)如项目涉及预拨资金且未通过验收的,无条件退还已收到的预拨资金。
(7)项目建成后,保证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建设用途一致,不随意改变用途 (略) 外使用。
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后果,由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日期:
附件5
(略) 农业产业项目立项审核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专家评审结果 | 项目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意见 | ||||
通过/未通过 | 拟立项意见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拟补资金(万元) | 科室负责人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
局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意见 |
附件6
(略) 农业产业项目整改通知
(单位):
你单位承担的 项目(计划下达文号),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
经了解,目前项目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请你单位对照项目计划下达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务必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整改工作。若到期未完成整改内容,则将
(处理意见)。
(略) (略) (略)
年 月 日
附件7
(略) 农业产业项目验收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实施单位 | 投资计划下达文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建设期限 | |||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 | 其中:财政补助(万元) | ||
申请理由 | 项目已经按下达完成建设内容,且各类验收资料已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可以进行验收。 申请验收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街镇审核 意见 | 经对项目建设内容实地核查,并审查项目验收资料,同意申请验收。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
农业部门归口管理科站审核意见 | 已审核,同意组织验收。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附件8
(略) 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 ||||||
建设内容 | 建设计划 | 实际完成情况 | |||||
规格 | 数量 | 投入资金(万元) | 规格 | 数量 | 投入资金(万元) | ||
合计 | |||||||
注:此表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征求意见反馈单
文件 内容 | |
单位 | |
反 馈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关于公开征求《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现将《 (略) 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 (略) (略) (略) ,具体方式如下:
1.电话号码:0577-*、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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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2025年1月13日
(略) 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 (略) 农业产业项目管理,规范农业产业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明确项目管理责任,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略)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资金设立的,用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行项目化管理的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第三条 按照“目标清晰、重点突出、绩效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储备、立项、项目实施、监管、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区 (略) 负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好农业产业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指导监督资金任务落地、绩效管理等。其中乡村产业发展科负责项目协调管理,组织项目的储备、立项评审、公告公示、下达建设计划、执行进度监督,组织验收等;牵头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储备库。局办公室(财务)负责预算资金分配及下达、预算执行督促,会同业务科室开展财政资金调配、整合,指导项目审计、绩效评价。项 (略) 业务科室负责编制项目申报指南,指导项目主体编制方案,承担项目实施管理、检查、审计、验收、绩效评价,提出资金拨付意见,收集整理台账资料。
第五条 街镇承担项目属地管理责任, (略) 项目的可行性、合法性、真实性审核,以及政策宣传、检查验收等综合协调工作,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管,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等。
第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申报,按计划和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对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护等全过程负责。
第三章 项目储备
第七条 农业产业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根据农业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方向、专项资金安排等情况,常年申报、分类储备、动态管理。
第八条 项目征集。区 (略) 各业务科室根据年度各类专项资金的扶持导向、任务清单,及时发布储备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开征集。
第九条 项目申报。各实施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编制储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略) 农业产业项目储备申报审核表》(见附件1)、《 (略) 农业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见附件2)等。
第十条 项目审核。街镇对项目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推荐;区 (略) 业务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资料审核、实地踏勘,复核后报乡村产业发展科;乡村产业发 (略) 相关科室进行评审,对项目建设主体资质、扶持状况、项目实施基础条件、技术可行性、绩效目标、用地等前置条件进行重点审核,提出入库意见。
第十一条 项目入库。通过入库评审的项目 (略) (略) 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类列入项目储备库。
第十二条 对当年未立项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未实施未变动的,继续留库;已变动的,及时调整更新;已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移除出库。
第四章 项目立项
第十三条 区 (略) 根据资金指标、任务 (略) 相关扶持政策,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遴选立项项目(已纳入上级项目清单或任务的,可直接进入立项环节)。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填写《 (略) 农业产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并对项目真实性作出承诺(见附件4);申报材料由街镇初审,报区 (略) 业务科室。
第十五条 区 (略) 业务科室会同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论证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经局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定通过, (略) (略) 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 (略) 下达建设计划。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项目单位不具备规定的法人资格;
2.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涉及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使用不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明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详、不符合要求的;
3.相同建设内容已在上级项目中立项的;
4.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使用违禁投入品,或存在违法用地的;
5.以往实施的项目执行不力,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或未通过验收的。
6.具有其他不宜立项情形的。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立项建设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如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调整时,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街镇审核,报区 (略) 发文同意。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内容与相关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双方职责,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规范财务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相关文件、项目实施各类合同、设计、图纸、资金使用台账、施工管理、项目总结、竣工决算材料、实施前中后照片等资料,落实专人登记保管。项目产生的各类支出凭据必须为合法有效凭证。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90 天内未启动项目实施的(因不可抗力除外),取消该项目立项资格和下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第六章 项目监管
第二十一条 街镇要加强项目日常管理,督促实施单位按照建设计划认真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第二十二条 区 (略) 业务科室要加强项目业务指导、管理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对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略) 分管领导, (略) 理意见,重大事 (略) 领导班子联席会议集体研究。
第二十三条 规范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包括中央、省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 (略)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对各类专项审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的责任主体,在3 年内不安排相关项目补助资金。
第七章 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第二十五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与下达的实施计划、批复的实施方案相
符,是否按计划完成;
2.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和标准;
3.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效益指标是否达到目标要求;
4.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设立项目专项明细核算,资金使用是否按实施方案、计划和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5.项目审价审计、相关文件材料和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6.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项目验收时,实施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 (略) 农业产业项目验收申报表》(见附件7);
2.项目总结报告;
3.项目申报资料;
4.项目立项文件及调整批复文件;
5.项目工程建设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验收单等资料;
6.项目财务资料;
7.项目审价报告(项目总投资*及以上项目需提供);
8.项目建设前、中、后对比照片,宣传资料等。
第二十七条 项目验收程序
1.自查。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及时对照建设计划进行自查,将验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整理成册,经街镇初审后,向区 (略) 业务科室提出验收申请。
2.项目审计。区 (略)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作为项目验收、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区级验收。区 (略) 业务科室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报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专家或相关部 (略) 级验收。验收组 (略) (略) 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验收结果由验收组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形成验收结论。
3.市级及以上验收。需市级及以上验收的项目,待区级验收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4.资料归档。市级或省级以上验收结束后,区 (略) 业务科室应将一套完整的验收材料留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 验收结果判定
1.合格项目: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建设内容90%以上、投资额80%以上(计算方法:投资额和建设内容没有完成的按实计算,超过的按计划计算,未经审批自行增加的不算)、财务规范、验收资料齐全的项目,判定为合格项目。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结算审价报告的项目,在街镇初验合格(项目建设计划完成90%;因项目招投标时中标标的下降导致总投资下浮,以实际工程审定费为准)的基础上, (略) (略) 业务科室验收。
2.不合格项目:对在规定的时间内计划建设内容完成率小于90%、投资额完成率小于80%的(计算方法同上),判定为不合格项目。对未经同意擅自延期、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的,一律判定为不合格项目。
3.结果运用。对合格项目,按投资额实际完成情况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下达项目奖补资金。对不合格项目,由验收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无法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要求或拒不整改的,取消项目补助。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部分或全部建设内容无法完成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区 (略) 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期、调整或取消项目任务。
第二十九条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给予一定预拨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予以结算终止。
第八章 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农业产业项目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方案和要求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可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实施成效和资金使用绩效。
第三十一条 绩效评价结果、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落实整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年度项目储备、立项的重要评审因素。
第三十二条 农业产业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或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略) ,取消后三年项目申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后五年项目申报资格。已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的,予以全额收回。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 (略) 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自行废止, (略) (略) 负责解释。
附件:1. (略) 农业产业项目储备申报审核表
2. (略) 农业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3. (略) 农业产业项目申报表
4.承诺书
5. (略) 农业产业项目立项审核表
6. (略) 农业产业项目整改通知
7. (略) 农业产业项目验收申报表
8. (略) 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表
附件1
(略) 农业产业项目储备申报审核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 |||
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
1. 项目是否已申报其他各类补助(有请说明): 2.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则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街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储备评审意见: |
附件2
(略) 农业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 |||||||||
实施单位 | |||||||||
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 手机号码 | ||||||||
项目建设地点 | 建设期限 | ||||||||
土地性质 或来源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规模(数量) | 计划投资(万元) |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万元) | 进度安排 | |||||
绩效目标 | |||||||||
附件3
(略) 农业产业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实施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地点 | |||
主要建设内容 | |||
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则承担一切责任,且申报未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重复,)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审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承 诺 书
(略) (略) :
我单位申报20 年 项目,项目计划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自筹 万元,现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项目申报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完全真实,不存在任何虚假资料,项目涉及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使用合法,无未经批准擅自倾倒渣土获利事实的,不存在违规使用土地现象。
(2)本项目不存在多部门、多头申报,所有建设内容均为首次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3)保证本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和造价真实,不虚增、不虚报。
(4)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近三年内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纪录;无严重违规现象。
(5)如项目通过立项,保证自筹资金足额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成项目各项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如有调整及时报属地镇街(平台)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涉及所有票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支付方式规范,项目相关台账资料规范完整。
(6)如项目涉及预拨资金且未通过验收的,无条件退还已收到的预拨资金。
(7)项目建成后,保证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建设用途一致,不随意改变用途 (略) 外使用。
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后果,由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日期:
附件5
(略) 农业产业项目立项审核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专家评审结果 | 项目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意见 | ||||
通过/未通过 | 拟立项意见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拟补资金(万元) | 科室负责人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
局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意见 |
附件6
(略) 农业产业项目整改通知
(单位):
你单位承担的 项目(计划下达文号),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
经了解,目前项目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请你单位对照项目计划下达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务必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整改工作。若到期未完成整改内容,则将
(处理意见)。
(略) (略) (略)
年 月 日
附件7
(略) 农业产业项目验收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实施单位 | 投资计划下达文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建设期限 | |||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 | 其中:财政补助(万元) | ||
申请理由 | 项目已经按下达完成建设内容,且各类验收资料已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可以进行验收。 申请验收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街镇审核 意见 | 经对项目建设内容实地核查,并审查项目验收资料,同意申请验收。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
农业部门归口管理科站审核意见 | 已审核,同意组织验收。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附件8
(略) 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 ||||||
建设内容 | 建设计划 | 实际完成情况 | |||||
规格 | 数量 | 投入资金(万元) | 规格 | 数量 | 投入资金(万元) | ||
合计 | |||||||
注:此表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征求意见反馈单
文件 内容 | |
单位 | |
反 馈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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