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清流县农村公路建设、危桥改造及养护大中修等质量监督抽检及核验检测服务项目投标邀请书
年清流县农村公路建设、危桥改造及养护大中修等质量监督抽检及核验检测服务项目投标邀请书
致: (略) 华科 (略) 、福建 (略) 、 (略) (略) 、 (略) (略) 、福建省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清流 (略) 建设、危桥改造及养护大中修等质量监督抽检及核验检测服务项目已由清交党组纪要〔2025〕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清流县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时代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清流县境内;
2.2招标范围和内容:2025-2026年清流 (略) 建设、危桥改造及养护大中修等质量监督抽检及核验检测服务。
2.3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参照《 (略)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费用参考指南》(闽交价[2021]26号)标准,最高限价*元(总费用控制*元以内,具体按工程项目实际发生清单结算支付,若结算费用超过中标价,则按中标价包干,超过部分不予计付)。
2.4 检测服务期:2年。
2.5服务要求: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略)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参与交工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不得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该规定在实际运用中有可能存在同单位或隶属利害关系的风险,为规避风险,若存在同单位或隶属利害关系风险的,允许中标人自行委托其他试验检测单位服务。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 (略) 工程综合*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后需在县城设立试验室,参照工地试验室标准建设,办公室和试验仪器设备满足工程项目质量抽检及核验的需要。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确认
4.1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1月14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函原件并加盖公章后 (略)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江山一品89-45号),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投标邀请书发布3日后,即2025年01月17日上午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 (略) 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月17日至1月20日 );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方式提交;保证金应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金额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 (略) 。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人民 (略) 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流县 (略)
地 址:清流县龙 (略) 256号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
招标代理:时代 (略)
地 址: 清流县龙津镇江山一品89-45号
电 话:* 联系人: 小杨
(略) 名称: (略)
地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致: (略) 华科 (略) 、福建 (略) 、 (略) (略) 、 (略) (略) 、福建省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清流 (略) 建设、危桥改造及养护大中修等质量监督抽检及核验检测服务项目已由清交党组纪要〔2025〕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清流县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时代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清流县境内;
2.2招标范围和内容:2025-2026年清流 (略) 建设、危桥改造及养护大中修等质量监督抽检及核验检测服务。
2.3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参照《 (略)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费用参考指南》(闽交价[2021]26号)标准,最高限价*元(总费用控制*元以内,具体按工程项目实际发生清单结算支付,若结算费用超过中标价,则按中标价包干,超过部分不予计付)。
2.4 检测服务期:2年。
2.5服务要求: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略)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参与交工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不得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该规定在实际运用中有可能存在同单位或隶属利害关系的风险,为规避风险,若存在同单位或隶属利害关系风险的,允许中标人自行委托其他试验检测单位服务。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 (略) 工程综合*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后需在县城设立试验室,参照工地试验室标准建设,办公室和试验仪器设备满足工程项目质量抽检及核验的需要。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确认
4.1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1月14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函原件并加盖公章后 (略)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江山一品89-45号),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投标邀请书发布3日后,即2025年01月17日上午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 (略) 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月17日至1月20日 );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方式提交;保证金应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金额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 (略) 。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人民 (略) 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流县 (略)
地 址:清流县龙 (略) 256号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
招标代理:时代 (略)
地 址: 清流县龙津镇江山一品89-45号
电 话:* 联系人: 小杨
(略) 名称: (略)
地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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