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2024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承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单位项目已由 (略) 委托河北 (略) 进行公开比选工作。 (略) 现作为比选人,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承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单位项目,对 (略) 2024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主要在 (略) 财务部进行审计工作,审计时间为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后次年的5月31日完成。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最终确定一家审计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按照《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的规定进行审计,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审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审计师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2项目编号:CSKJZB(略);
1.3项目名称:承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1.4项目地点: (略) ;
1.5最高限价:本次采购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投标方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折扣系数。投标方所报折扣系数不得高于50%,报价以百分数形式体现(如46.00%、46.10%……)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中标后的折 (略) 场变化和政策性调价因素而发生变动。最终结算额:根据冀价经费字〔2012〕18号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系数。
1.6服务期限: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后次年的5月31日前完成。
1.7质量标准:合格;
二、参加比选条件
2.1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营业执照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信用中国”http://**. (略) 址进行查询;比选申请人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3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请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每日8:30 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砖瓦 (略) (略) 内)一楼招标代理部获取。
四、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企业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申请书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砖瓦 (略) (略) 内)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承 (略)
联系人:杨冰
电 话:0314-(略)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砖瓦 (略) (略) 内
电话:0314-(略)
邮箱:*@*q.com
联系人:刘欣
承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单位项目已由 (略) 委托河北 (略) 进行公开比选工作。 (略) 现作为比选人,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承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单位项目,对 (略) 2024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主要在 (略) 财务部进行审计工作,审计时间为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后次年的5月31日完成。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最终确定一家审计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按照《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的规定进行审计,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审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审计师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2项目编号:CSKJZB(略);
1.3项目名称:承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1.4项目地点: (略) ;
1.5最高限价:本次采购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投标方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折扣系数。投标方所报折扣系数不得高于50%,报价以百分数形式体现(如46.00%、46.10%……)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中标后的折 (略) 场变化和政策性调价因素而发生变动。最终结算额:根据冀价经费字〔2012〕18号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系数。
1.6服务期限: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后次年的5月31日前完成。
1.7质量标准:合格;
二、参加比选条件
2.1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营业执照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信用中国”http://**. (略) 址进行查询;比选申请人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3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请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每日8:30 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砖瓦 (略) (略) 内)一楼招标代理部获取。
四、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企业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申请书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砖瓦 (略) (略) 内)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承 (略)
联系人:杨冰
电 话:0314-(略)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砖瓦 (略) (略) 内
电话:031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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