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办实事解民忧”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服务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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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办实事解民忧”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妇联组织改革,推动各级妇联组织不断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引领培育服务,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促进妇女儿童家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省妇联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5年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服务范围

(一)助力乡村振兴类。围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人才培养、乡村治理和妇女综合素质提升等重点领域,开展妇女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妇女赋能、 (略) 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二)家庭建设类。实施“婚育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家庭心理健康援助等,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育等理念,加强对适龄青年新型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等家庭文化、家庭教育建设活动, (略) ,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加大对 (略) 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为农村家庭提供普惠性儿童早期养育和发展服务。

(三)关爱儿童类。围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服务、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病残儿童等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思想情感、社会交往、心理辅导、学业发展、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关爱帮扶服务。

(四)维权服务类。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展普法宣传,以农村、城乡 (略) 为重点,加强儿童保护、安全教育、自然教育等宣传和服务活动,提高流动、留守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女童的性别意识和安全防范常识普及工作,提高家长、监护人和教师保护女童的意识和能力。协同提供维权服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申报对象条件

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接项目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承接项目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为妇女儿童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女性社会组织),且上一年度检查合格;

2.有完善的组织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可开具税务发票;

4.具备承接申报项目执行能力的专业团队,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有实施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项目经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服务资金的性质和分配

从省妇女儿童专项资金安排#元予以项目支持。由省妇联组织评审团队,对申报公益项目开展评估。通过评审的项目,按每个项目给予#元资金支持(分配表见附件3)。

四、购买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市(州)积极鼓励女性社会组织参加项目申报(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 ,经市(州)妇联逐级审核《2025年度社会服务项目申报提交材料清单》(附件1)后电子版报省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市(州)妇联申 (略) 州审核后报省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

(二)审核评估。省妇联负责申报材料的审定,对申报项目的规范性、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是否合格。

(三)执行阶段。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2月至2025年9月。承接方按照签署协议确定的方案执行项目,各市(州)妇联进行全程督察指导。

(四)总结阶段。项目实施结束后,由省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终期专项评估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财务状况、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效能等方面事宜进行终期评估。

五、资金拨付及管理

各市(州)妇联与项目承接方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款项,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各市(州)妇联应及时终止项目,并对已拨付的资金款项保留追溯权,同时向省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报备。项目执行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 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六、执行要求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省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项目款拨付后的半年内完成。

各级妇联和项目执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让全社会更多关注、了解和支持女性社会组织。


联系人:樊昌群

联系电话:0851-#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2025年度社会服务项目申报提交材料清单.pdf

2. 《贵州省妇联向女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2025 年度项目申报表》.pdf

3.2025年度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服务工作项目分配表.pdf


2025年1月8日

各市(州)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妇联组织改革,推动各级妇联组织不断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引领培育服务,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促进妇女儿童家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省妇联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5年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服务范围

(一)助力乡村振兴类。围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人才培养、乡村治理和妇女综合素质提升等重点领域,开展妇女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妇女赋能、 (略) 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二)家庭建设类。实施“婚育服务进万家”活动,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家庭心理健康援助等,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育等理念,加强对适龄青年新型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等家庭文化、家庭教育建设活动, (略) ,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加大对 (略) 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为农村家庭提供普惠性儿童早期养育和发展服务。

(三)关爱儿童类。围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服务、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病残儿童等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思想情感、社会交往、心理辅导、学业发展、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关爱帮扶服务。

(四)维权服务类。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展普法宣传,以农村、城乡 (略) 为重点,加强儿童保护、安全教育、自然教育等宣传和服务活动,提高流动、留守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女童的性别意识和安全防范常识普及工作,提高家长、监护人和教师保护女童的意识和能力。协同提供维权服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申报对象条件

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接项目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承接项目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为妇女儿童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女性社会组织),且上一年度检查合格;

2.有完善的组织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可开具税务发票;

4.具备承接申报项目执行能力的专业团队,申报的项目不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有实施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项目经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服务资金的性质和分配

从省妇女儿童专项资金安排#元予以项目支持。由省妇联组织评审团队,对申报公益项目开展评估。通过评审的项目,按每个项目给予#元资金支持(分配表见附件3)。

四、购买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市(州)积极鼓励女性社会组织参加项目申报(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 ,经市(州)妇联逐级审核《2025年度社会服务项目申报提交材料清单》(附件1)后电子版报省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市(州)妇联申 (略) 州审核后报省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

(二)审核评估。省妇联负责申报材料的审定,对申报项目的规范性、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是否合格。

(三)执行阶段。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2月至2025年9月。承接方按照签署协议确定的方案执行项目,各市(州)妇联进行全程督察指导。

(四)总结阶段。项目实施结束后,由省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终期专项评估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财务状况、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效能等方面事宜进行终期评估。

五、资金拨付及管理

各市(州)妇联与项目承接方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款项,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各市(州)妇联应及时终止项目,并对已拨付的资金款项保留追溯权,同时向省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报备。项目执行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 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六、执行要求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省妇联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项目款拨付后的半年内完成。

各级妇联和项目执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让全社会更多关注、了解和支持女性社会组织。


联系人:樊昌群

联系电话:0851-#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2025年度社会服务项目申报提交材料清单.pdf

2. 《贵州省妇联向女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2025 年度项目申报表》.pdf

3.2025年度向社会力量购买妇女儿童服务工作项目分配表.pdf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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