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01破34号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黔01破34号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10月14日, (略) (略) 依法作出(2024)黔01破申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信 (略) (以下简称“信宜佳公司”或“债务人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0月14日作出(2024)黔01破34号决定书,指定中豪(贵阳)律师 (略) 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查明债务人财产情况,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 (略) 进行专项审计,现就本次公开选聘的条件、评选方式等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信宜佳公司于2006年07月1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5;法定代表人为杨方洪,注册地址为 (略) (略) (略) 188号东方欣苑一、二楼。公司工商登记股东现为杨方洪,持股比例为99%;蒋文刚,持股比例为1%。
二、审计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略) 自2006年07月11日注册成立之日起至破产清算受理日2024年10月14日的财务情况开展独立、公正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于2024年10月14日之后至审计委托日期间的财务情况出具补充审计说明。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对债务人企业提供的财务凭证、报表、账册、银行流水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 (略) 进销存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审计和查明债务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二)债务人企业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审计、清产核资审计、应收应付账款审计、个别清偿及可撤销事项审计、 (略) 财务混同审计、 (略) 关联交易审计(债务人企业与其股东、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应查明)、债权债务审计、董监高等是否利用职权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债务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财产(资产转移)审计、是否存在账外循环及个人账户收款等损害债务人利益事项审计、、债务人为关联企业及第三方担保的情况、债务人对外投资以及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略) 账册、公司银行流水、超市进销存管理系统进行比对。
(三)审计债务人企业税费缴纳情况,是否正确计提了各项税款,同时关注是否存在未计或少计的税款、社会保险等,在破产期间协助管理人进行税务、社会保险申报审核工作,必要时,应配备一名税务师协助管理人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四)配合破产管理人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 (略) 和债权人询问等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五)必要时按照管理人要求,完成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六)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审计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未尽的具体工作内容双方可在审计业务委托合同中约定。
三、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具有司法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 (略) 、债权人、管理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须提供书面的无利害关系的承诺函);
3.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 (略) 罚或 (略) 罚(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审计机构均可参与本案审计机构的竞选。
四、评审方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有意向竞争者,应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31日下午18时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正本盖章扫描版】1份),提交至以下地址(接受邮寄申报):
(略) (略) (略) 126号富中国际广场10层H座,联系人1:刘律师;联系电话:*;联系人2:贾律师;联系电话:*。
(二)评审
1.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7日下午对竞聘者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初步审查合格的机构进行二次报价;
2.管理人结合参选机构资质、经验、报价情况评审后择优确定1家中选机构,同时确定1家备选机构,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3.管理人确定获选机构后, (略) (略) 同意,经同意后由管理人与中选机构签订审计业务委托合同;
五、评分细则(机构规模20 分+业务经验25 分+工作方案35分+报价分20分=100分)
(一)机构规模(20 分)
1.机构成立(5 分)
参选机构成立 5 年(含本数)以上,得 5 分;成立时间不足 5 年,得 0-3 分。
2.从业人员(5 分)
注册会计师不少于 8 名,计3分基准分,每增加1人增计1分,总计不超过5分。
3.团队安排(10 分)
本项目组建团队成员不得少于 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 4人,满足条件得6分,每增加1人增计1分。总计不超过10分。
(二)业务经验(25分)
1.破产审计业绩(10分)
参选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至少承办1次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包括预重整)审计业绩的,计5分基准分,每增加1件增计1分,总计不超过10分。
2、现场工作负责人业绩(15分)
现场工作负责人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1次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包括预重整)审计业务,计5分基准分,每增加1件增计5分,总计不超过15分。
(三)工作方案(35 分)
参选机构提供的书面工作服务方案应当结构完整(包含工作重点、人员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计划、竞争优势、报告预计出具时间等)、内容详细、阶段性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根据方案情况酌定计分,未提供工作服务方案的不计分。
(四)报价分(20 分)
竞选机构报价计分规则为:
1.竞选机构投标报价为B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
2.所有有效竞选投标最低报价为Bmin。
3.报价得分为Si
各竞选机构报价得分为:Si=Bmin/Bi*20。
六、竞选规则
(一)本次选聘拦标价为*元人民币,超过拦标价报价的为无效竞选。
(二)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审计机构因开展工作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三)审计成果应获得管理 (略) 的认可。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支付。
七、审计工作时间
获选机构原则上应在30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专项清查审计报告。具体工作时间以中标单位与管理人签订的审计业务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八、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一)竞选文件的编写
1.竞选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竞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竞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3.竞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
(二)竞标文件的内容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贵州信 (略) 破产清算审计工作的申请书(原件,自拟格式);
2.项目报价函(原件、自拟格式);
3.授权委托书(原件,自拟格式);
4.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5.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原件,自拟格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审计机构入围贵州省 (略) 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9.竞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机构专职执业人数、机构参与破产清算案件工作经验)并提交相关经验和资质的证明材料;
10.审计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等);
11.承诺书(自拟格式,包括但不限于:(1) (略) 、债权人、管理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2)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 (略) 罚或 (略) 罚;(3)所提交的材料真实;(4)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5)配合 (略) 做好审计工作;(6)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如材料存在虚假则自愿接受包括解聘、降低工作报酬等后果;(7)满足管理人对审计工作时间的要求,并承诺不将本项目转交他人办理,未经管理人同意,不更换项目人员;(8)配备1名税务师)。
九、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1月31日下午18时前,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期,逾期送达则视为未参与竞选报名。
2.报名的竞选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选机构原因导致管理人、 (略) 决定更换中介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3.竞选机构应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及时与管理人签订审计业务委托合同。
4.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迟延,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审计机构不应以费用支付迟延而拒绝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故投标单位的相关审计费用有明确的法律保障,获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获得 (略) 认可后,具备支付条件时,一次性支付审计费用。
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重新或补充出具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管理人不提供办公场所及任何办公设备设施,竞选机构需自备。对于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竞选机构需上门提取,所需费用由竞选机构承担。
5.由于破产清算项目的特殊性,如竞选机构均不符合管理人的资质要求,或现场面谈时管理人认为竞选机构均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管理人有权不与竞选机构中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6.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或现场查勘的方式向管理人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
7.竞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8.竞选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选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9.竞选机构向破产管理人递交项目申报文件,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否则视为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其主张赔偿责任。如中选机构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直接从审计费用中扣除违约损失,不足部分由中选机构补足。
10.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贵州信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2024年10月14日, (略) (略) 依法作出(2024)黔01破申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信 (略) (以下简称“信宜佳公司”或“债务人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0月14日作出(2024)黔01破34号决定书,指定中豪(贵阳)律师 (略) 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查明债务人财产情况,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 (略) 进行专项审计,现就本次公开选聘的条件、评选方式等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信宜佳公司于2006年07月1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5;法定代表人为杨方洪,注册地址为 (略) (略) (略) 188号东方欣苑一、二楼。公司工商登记股东现为杨方洪,持股比例为99%;蒋文刚,持股比例为1%。
二、审计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略) 自2006年07月11日注册成立之日起至破产清算受理日2024年10月14日的财务情况开展独立、公正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于2024年10月14日之后至审计委托日期间的财务情况出具补充审计说明。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对债务人企业提供的财务凭证、报表、账册、银行流水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 (略) 进销存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审计和查明债务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二)债务人企业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审计、清产核资审计、应收应付账款审计、个别清偿及可撤销事项审计、 (略) 财务混同审计、 (略) 关联交易审计(债务人企业与其股东、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应查明)、债权债务审计、董监高等是否利用职权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债务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财产(资产转移)审计、是否存在账外循环及个人账户收款等损害债务人利益事项审计、、债务人为关联企业及第三方担保的情况、债务人对外投资以及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略) 账册、公司银行流水、超市进销存管理系统进行比对。
(三)审计债务人企业税费缴纳情况,是否正确计提了各项税款,同时关注是否存在未计或少计的税款、社会保险等,在破产期间协助管理人进行税务、社会保险申报审核工作,必要时,应配备一名税务师协助管理人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四)配合破产管理人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 (略) 和债权人询问等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五)必要时按照管理人要求,完成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六)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审计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未尽的具体工作内容双方可在审计业务委托合同中约定。
三、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具有司法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 (略) 、债权人、管理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须提供书面的无利害关系的承诺函);
3.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 (略) 罚或 (略) 罚(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审计机构均可参与本案审计机构的竞选。
四、评审方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有意向竞争者,应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31日下午18时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正本盖章扫描版】1份),提交至以下地址(接受邮寄申报):
(略) (略) (略) 126号富中国际广场10层H座,联系人1:刘律师;联系电话:*;联系人2:贾律师;联系电话:*。
(二)评审
1.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7日下午对竞聘者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初步审查合格的机构进行二次报价;
2.管理人结合参选机构资质、经验、报价情况评审后择优确定1家中选机构,同时确定1家备选机构,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3.管理人确定获选机构后, (略) (略) 同意,经同意后由管理人与中选机构签订审计业务委托合同;
五、评分细则(机构规模20 分+业务经验25 分+工作方案35分+报价分20分=100分)
(一)机构规模(20 分)
1.机构成立(5 分)
参选机构成立 5 年(含本数)以上,得 5 分;成立时间不足 5 年,得 0-3 分。
2.从业人员(5 分)
注册会计师不少于 8 名,计3分基准分,每增加1人增计1分,总计不超过5分。
3.团队安排(10 分)
本项目组建团队成员不得少于 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 4人,满足条件得6分,每增加1人增计1分。总计不超过10分。
(二)业务经验(25分)
1.破产审计业绩(10分)
参选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至少承办1次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包括预重整)审计业绩的,计5分基准分,每增加1件增计1分,总计不超过10分。
2、现场工作负责人业绩(15分)
现场工作负责人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1次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包括预重整)审计业务,计5分基准分,每增加1件增计5分,总计不超过15分。
(三)工作方案(35 分)
参选机构提供的书面工作服务方案应当结构完整(包含工作重点、人员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计划、竞争优势、报告预计出具时间等)、内容详细、阶段性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根据方案情况酌定计分,未提供工作服务方案的不计分。
(四)报价分(20 分)
竞选机构报价计分规则为:
1.竞选机构投标报价为B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
2.所有有效竞选投标最低报价为Bmin。
3.报价得分为Si
各竞选机构报价得分为:Si=Bmin/Bi*20。
六、竞选规则
(一)本次选聘拦标价为*元人民币,超过拦标价报价的为无效竞选。
(二)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审计机构因开展工作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三)审计成果应获得管理 (略) 的认可。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支付。
七、审计工作时间
获选机构原则上应在30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专项清查审计报告。具体工作时间以中标单位与管理人签订的审计业务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八、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一)竞选文件的编写
1.竞选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竞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竞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3.竞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
(二)竞标文件的内容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贵州信 (略) 破产清算审计工作的申请书(原件,自拟格式);
2.项目报价函(原件、自拟格式);
3.授权委托书(原件,自拟格式);
4.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5.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原件,自拟格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审计机构入围贵州省 (略) 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9.竞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机构专职执业人数、机构参与破产清算案件工作经验)并提交相关经验和资质的证明材料;
10.审计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等);
11.承诺书(自拟格式,包括但不限于:(1) (略) 、债权人、管理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2)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 (略) 罚或 (略) 罚;(3)所提交的材料真实;(4)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5)配合 (略) 做好审计工作;(6)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如材料存在虚假则自愿接受包括解聘、降低工作报酬等后果;(7)满足管理人对审计工作时间的要求,并承诺不将本项目转交他人办理,未经管理人同意,不更换项目人员;(8)配备1名税务师)。
九、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1月31日下午18时前,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期,逾期送达则视为未参与竞选报名。
2.报名的竞选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选机构原因导致管理人、 (略) 决定更换中介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3.竞选机构应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及时与管理人签订审计业务委托合同。
4.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迟延,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审计机构不应以费用支付迟延而拒绝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故投标单位的相关审计费用有明确的法律保障,获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获得 (略) 认可后,具备支付条件时,一次性支付审计费用。
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重新或补充出具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管理人不提供办公场所及任何办公设备设施,竞选机构需自备。对于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竞选机构需上门提取,所需费用由竞选机构承担。
5.由于破产清算项目的特殊性,如竞选机构均不符合管理人的资质要求,或现场面谈时管理人认为竞选机构均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管理人有权不与竞选机构中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6.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或现场查勘的方式向管理人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
7.竞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8.竞选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选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9.竞选机构向破产管理人递交项目申报文件,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否则视为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其主张赔偿责任。如中选机构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直接从审计费用中扣除违约损失,不足部分由中选机构补足。
10.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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